快訊

京華城案多人收押 民眾黨高層憂柯文哲恐不樂觀…黃國昌這麼說

白忙一場還多賠30萬 陸配領走亡夫近千萬遺產被抓包緩刑3年

以軍小規模進軍黎巴嫩邊境 美官員指「邊境行動」可能開始

聚餐發票中4萬!他興奮發文同行人要求平分 網諷:炫耀反惹事

和同事聚餐主動刷卡中4萬,他興奮發文炫耀反被要錢。示意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和同事聚餐主動刷卡中4萬,他興奮發文炫耀反被要錢。示意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統一發票開獎幾家歡喜幾家愁,近日就有一名幸運兒和同事聚餐時負責刷卡,載具居然中了4萬元,興奮的他立馬發文PO在Instagram上,沒想到反而引來當初同行的同事要求平分。

原PO以「聚餐發票中獎,被要求分錢」為標題在Dcard上發文表示,八月時跟部門同事幾個人去吃飯,結帳時他提議自己來刷卡,發票就記錄到自己的載具裡,沒想到近日對獎時竟然中了4萬元,興奮的他立刻貼到Instagram上分享,還特別寫「聚餐吃燒肉還中大獎」。

貼文發布以後,其中一名同事就留言問是不是同行的那次,在確認答案後,其中一個一起去吃的同事就在上班時間要求原PO分錢,並表示因為是五個人去吃,扣掉20%是32000,所以要拿五分之一,大約是6400元。原PO表示對方表情嚴肅的說,自己只好回覆等領錢時再分,但心裡非常後悔自己貼文。

貼文曝光後,對於原PO的行為網友直搖頭,「如果是我的話一定悶聲發財,炫耀反而惹事」、「分出去蠻合理的,畢竟大家都有付錢,但如果是我根本不會發(貼文)」、「誰叫你要發出來滿足你的虛榮心呢」、「又愛炫耀又小氣」、「財不露白,小時候沒有學到這個嗎」。

也有人表示自己遇到這種情況會主動平分,「是我會主動分出來耶,大家都有付錢,我直接吞掉會良心不安」、「我也是會主動跟大家說分錢的人!今天有這張發票的機會是大家給你的」、「不是本來就應該拿出來分嗎?獨吞這種錢你都不會不好意思?」

統一發票

延伸閱讀

好幸運!統一發票開獎 35元全家買OREO就中千萬

別錯過!統一發票5、6月期5張千萬特別獎還未領 200萬也還有8張

統一發票5-6月千萬獎5張未領! 購買地點、明細一次看

財政部統一發票盃路跑 募73萬張發票捐社福團體

相關新聞

警大生怨不自由想重考 前輩:從警後多奇怪業務、半夜與週末要待命

一名男網友近日在論壇透露,他因為樂於助人,所以選擇就讀中央警察大學(下稱警大),目前大一,看到高中同學的動態有警大缺少的自由,便感後悔、痛苦,產生重考的念頭。貼文底下有已出社會任職警察的網友透露,工作後不僅大部分時間都有奇怪業務,在從警前期半夜和週末也要隨時待命。

結帳只刷載具…情侶吃霸王餐還爽中發票500元 上網炫耀反挨轟

吃霸王餐還拿來炫耀?近日統一發票開獎,一名女網友在網路上竟分享自己和男友吃霸王餐,結帳刷的載具還中獎,原本想發文炫耀卻被網友狠狠砲轟,網友傻眼直呼「不覺得丟臉嗎?」

她18歲成年禮收一套房但不開心 網見賭徒父親安慰:辛苦了

日前一名女網友在論壇透露,阿公將房子過戶到她名下,也託付她管理幾百萬的生活費,但原PO曾明確向阿公表示不想管這些財產,卻被指責「自私」,而她也坦言阿公會做此決定是因為她有個喜好賭博的父親。貼文一出,引起熱議。

聚餐發票中4萬!他興奮發文同行人要求平分 網諷:炫耀反惹事

統一發票開獎幾家歡喜幾家愁,近日就有一名幸運兒和同事聚餐時負責刷卡,載具居然中了4萬元,興奮的他立馬發文PO在Instagram上,沒想到反而引來的當初同行的同事要求平分。

她舉女生討厭游泳課「4原因」 網:地板很髒男女都有感

你喜歡上游泳課嗎?一名女網友近日在社交平台Threads上列舉,女生討厭上游泳課的4項原因:首先,游泳的時候要穿不喜歡穿的泳衣且泳池地板很髒;再來,游泳完洗澡後要吹頭髮,加上要立刻穿上內衣,很卡也很不舒適。

撞殘或撞死?她綠燈行遭撞留後遺症「幸沒撞死」 網:遇撞癱賠透天店

東海大學林姓女學生遭撞死案,傳出死者家屬表示,女學生第一時間並未死亡,質疑她遭公車司機2次輾壓才致死,「撞殘不如撞死」的「大車司機潛規則」傳聞引起討論。一名女網友近日在社交平台透露,她曾綠燈直行被聯結車撞,雖然司機有報警留命,但此次車禍已導致她5年有後遺症,有網友留言表示遇過朋友的長輩將人撞癱,賠了1棟透天店的錢。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