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認公車會停讓 良醫走斑馬線遭輾亡

衛福部桃園醫院外科主任周佳正,昨天上午在台北市愛國西路、羅斯福路口綠燈行經斑馬線時,遭左轉通過路口的欣欣客運十八路公車撞擊身亡。李姓駕駛辯稱「沒看到人,看到已來不及了」,警詢後依過失致死罪嫌移送李,北檢訊後命五萬元交保。
剩不到五公尺 捲進輪下遭拖行
警方調查,周佳正昨天早上八時四十四分綠燈走斑馬線,欲至附近的張榮發基金會參加癌症醫學會舉辦的乳癌研討會,未料剩不到五公尺的距離就可走完馬路,卻遇死劫。
監視器畫面顯示,周佳正過馬路時疑認為公車會禮讓,還以小跑步方式快速穿越,但公車左轉後直接通過,未煞停禮讓斑馬線上的行人。周被撞個正著並遭拖行數公尺,受困公車左前輪下,消防人員使用救援器材,耗近十分鐘救人,但周已沒了呼吸心跳,他被送往台大醫院急救,早上九時五十二分不治。
警方報請檢察官相驗,認定死因為肢體、頭部多處擦挫、穿刺傷,遺體事後發還家屬。周佳正的兒子和哥哥、妻子聞訊北上均不敢置信,雖然跟肇事駕駛同處介壽路派出所,但無責罵,神情哀戚與無奈。
駕駛未依規停讓、做指差確認
警方指出,六十三歲李姓客運駕駛行經路口雖有減速,但左轉後、在斑馬線前沒有依規定煞停、做指差確認,逕自加速駛過,警詢時辯稱說「沒看到人」,後來又補充「看到人已經來不及煞車了」。
警方指,該路口近三年無行人死亡事故,斑馬線雖長約六十九公尺,但綠燈秒數達六十九秒,足夠行走。初步判斷肇事主因為公車駕駛未依規定停讓行人;詳細肇事責任待進一步釐清。
民團質疑路口太長未設庇護島
還路於民行人路權促進會質疑,昨到現場勘查發現,該路口斑馬線長達七十五公尺,卻完全未設庇護島,依照成人自然步伐,全程需六十到六十五秒通過,但行人綠燈僅六十九秒,對年長者、孩童或行動不便者而言,幾乎等同「賽跑求生」,極不合理。
欣欣客運公司董事長范大維表示,初步調查李姓駕駛行經斑馬線時未停等,也未做指差確認,是嚴重的錯誤,將檢討改進。范表示,李服務逾十五年,工時正常,無不良紀錄,算是優良駕駛,三月退休後因公司人力不足,五月回聘,公司三令五申要求司機在斑馬線前必須暫停,做指差確認確定無人再開,李明顯違規且犯嚴重錯誤。
台北市公運處將依公路法第七十七條第一項「未善盡管理責任」裁處業者最高九萬元。警方調查後,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四十四條「行近行人穿越道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致人死亡」處分,並由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吊銷駕照。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