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願再陷被剝削的惡性循環 移工提3訴求盼保有聘雇文件
聘雇許可及轉換許可為移工證明自己合法工作的重要文件,勞動部會將文件發給雇主及移工,但移工控訴這2份文件長期被仲介把持,甚至許多雇主及移工根本不知道這些文件的存在,讓移工無法自由與新雇主締約, 被迫進入「贖回」文件、被仲介不斷剝削的惡性循環;勞動部表示,已優化移工轉換專區制度,不需持有文件,只要上網就能轉換雇主。
移工團體今早至勞動部召開「聘雇文件還我 杜絕仲介插手」記者會並進行抗爭,指出台灣引進移工已30多年,絕大多數移工卻不曾保有自己的聘雇許可及轉換許可等文件,紛紛高喊「WE NEED OUR EP AND TP, BROKER SUCKER」口號。
移工團體要求,勞動部在發出聘僱許可、轉換雇主許可等文件時,需以簡訊或電子郵件通知移工,並交由移工自行保管,不得由仲介或雇主保管或扣留;勞工主管機關執行移工入國或到職訪視時,需確實確認移工有自行保管聘雇許可、護照、居留證等文件及證件;提高並落實違反者的罰則。
台灣照顧勞動產業工會理事Ayu指出,私人仲介長期以保管之名扣留移工的聘僱文件,並藉此向移工的新雇主或新仲介索取「買工費」或「文件費」,這些費用經常也被轉嫁到移工身上。換言之,移工經常被迫支付費用「贖回」本應無條件擁有的文件,這樣的作法等於將移工推入殘酷剝削的循環。
家庭看護工工會代表Cris說,拿回轉換雇主許可,移工就能透過直聘中心或是新仲介找到工作,但對仲介來說,這意味不能繼續賺移工的錢,因此很多仲介在移工索回轉換雇主許可時,會向勞動部謊稱移工逃跑,讓移工失去在台合法工作資格;依就業服務法規定,禁止扣留移工證件,但移工透過1955申訴要取回文件時,地方勞工主管機關不但不開罰,還放任仲介不歸還給移工,儼然是仲介剝削的幫凶。
台灣移工聯盟陳容柔表示,現任勞動部長洪申翰在擔任立委期間,多次要勞動部改善移工文件及證件被保管的情形,甚至在剛上任接受媒體訪問時,也曾說過「買工費」就是不當仲介的剝削行為,減少剝削對雇主以及移工都有好處,因此,聯盟向部長喊話捍衛自己的主張,正視仲介「假保管、真索費」的亂象。
勞動部跨國勞動力管理主簡任視察李慧芳表示,針對扣留文件部分,就業服務法明文規定,不可違反移工意願扣留證件,違者將罰6至30萬元;但如今許多移工拿不到,甚至不知道有文件,因此擬修法改為,不管移工同不同意交由雇主或仲介代替保存,雇主及仲介都不能扣留移工證件。
買工費或文件費部分,李慧芳說,依照規定也不能收取相關費用,違者將罰10至20倍罰則,情節重大者將給予停業處分,目前都請地方政府落實查訪;目前辦理仲介公司專案查察,今年至迄今已查察2500多件,列入高風險黑名單有175家仲介公司,為確實查察實況,將訪問550個雇主及移工,若查獲違法收費就會依法開罰,情節重大者則停業。
對於沒收到文件無法轉換雇主的移工,李慧芳說,2021年起公告移工若要轉換工作,不用提供轉換雇主許可函,移工可用自己的健保卡在網路查詢聘雇情形;今年11月20日起更優化移工轉換聘雇制度,將資訊匯到「移工轉換雇主專區」網站,過去需要仲介或雇主協助轉換,現在移工不僅不用拿文件去公立就業服務處登記,只要上網透過專區就能自行辦理轉換。
至於收到多少扣留件的申訴案件,李慧芳統計,目前收到2000多件申訴案,已請地方政府查察,已經歸還2810件,還有58件需查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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