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法庭「實質廢死」後改判首例! 縱火燒死8家人死刑變無期
新竹市正義輪胎行前年發生8死慘案,陳家二兒子陳彥翔因欠債,又與父母因家務爭吵,買汽油返家縱火,母親、妹妹、妻小、大嫂及姪女葬身火海;一審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判陳死刑。台灣高等法院審理期間,憲法法庭作出憲判8號判決,限縮死刑適用,高院今依據憲判8號意旨,改判陳彥翔無期徒刑。
2024年憲判字第8號判決規定,殺人罪必須「情節最嚴重」且刑事程序符合最嚴密的正當法律程序才能處死刑,合議庭職業法官須一致決,且被告不能有精神障礙或心智缺陷。10年前姦殺師鐸獎女教師的劉志明歷審都被判死刑,更四審改判無期徒刑後,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雖是釋憲後逃死的案例,但最高法院是「維持」更四審判決,陳彥翔案改判,才是釋憲後「首案」。
陳彥翔積欠龐大債務,常與父母起爭執,2022年6月15日晚上因「誰要洗碗」又槓上,陳負氣離家,購買20公升汽油。陳父打烊將機車牽進屋內,返家的陳又和父親爭吵,隨即將買來的汽油往頂高機工作區及門口機車潑灑,母親聽聞爭吵聲,和媳婦下來查看,父親見店內均遭潑灑汽油、憤而報警。
陳見父親報警勃然大怒,以打火機引燃衛生紙,朝已潑灑汽油的頂高機、機車方向丟擲,火勢迅速引燃,機車也爆炸。大火不到幾分鐘就燒穿一樓木質裝潢天花板,房內的陳母等8人命喪火窟。新竹地院考量陳彥翔手段殘酷,判無期或有期徒刑都不符比例,處死刑。
案件上訴,高院勘驗警察密錄器,影片中救護人員喊「火勢有點大」,警察喊「離開、離開」,這時陳彥翔跪在地上、情緒有些激動,警察問「你放的?」陳回答「吵架啊」。員警問「吵架沒事幹嘛放火?」陳答「好幾次了」,並說「趕快啦」並想看看他的老婆與小孩。
警察當場逮捕陳彥翔,他則急問「為什麼不滅火」、「我不知道會燒這麼嚴重」,警察喊「你就不要放火啊」、「講什麼痟話」。
法律扶助基金會派出林俊宏、陳雨凡、陳志寧律師替陳彥翔辯護,律師團訴訟策略從「自首」著手,認為一審未給予陳自首減刑,判決違誤。
律師林俊宏依照憲法法庭的「例示」辯護,認為陳彥翔沒有殺害家人的故意與計畫,且唯一目擊證人、陳父陳秉成自始都說「衛生紙太燙了」,陳彥翔才扔下著火的衛生紙。從動機來看,陳與妻子、小孩的感情很好,且陳母也曾私下給他4、50萬元。林俊宏說,陳之所以點火,是因為父親頻頻刺激「你就去啊、就點啊、就做啊」「這麼不長進」,陳為了證明有勇氣才點火。
心理衡鑑顯示,陳彥翔因想法固著、忍耐、無法離開、外在歸因模式等而導致「累積後爆發」,林俊宏認為經過「認知治療」,陳已在調整,他想彌補但不知道該怎麼做。林說,陳是可以再社會化的,進一步主張刑度「連無期徒刑都要往下修」。
陳彥翔大嫂的母親林雪紅不滿律師辯詞,言詞辯論中場休息時喊「不要再傷害我們了!可以這樣昧著良心嗎?會有報應的」。
陳的曾姓妻子與3名子女死在他手下,曾家人也要求高院維持死刑。告訴代理人表示,陳彥翔是明顯有動機地做案,而且他負債累累,關到監所「就不怕了」,「自首」只是演給警察看。告代指依照現今的科技根本無法預測風險,心理衡鑑若可預測未來,「與算命有什麼差別?」主張台大鑑定報告沒信度、效度分析,不可採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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