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男隱身巷弄經營電子煙店舖 私下摻毒兜售喪屍煙彈
33歲楊姓男子在高雄市開店販售電子煙油,涉嫌私下製作、分裝摻有二級毒品依托咪酯的喪屍煙彈,店舖藏身隱蔽巷弄,警方接獲線報攻堅喪屍煙彈分裝場,當場扣押市價逾百萬毒品,估可供製造分裝至少千顆電子煙彈,依涉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菸害防制法移送法辦。
據了解,楊男在高雄市左營區開設店舖販賣電子煙油,以店舖作為販毒及製毒據點,製作分裝摻有依托咪酯的電子煙油,囤積大量煙彈成品、半成品,不只在實體店面販賣喪屍煙彈,還利用網路大舉兜售,今年8月至10月短短2個月時間就不法獲利逾百萬元。
警方指出,現場查扣依託咪酯煙油、丙二醇、甘油、電子煙油,初估查扣毒品市值逾百萬元,可供製造分裝至少千顆電子煙彈,所幸被檢警及時查獲,避免大量毒品流入市面戕害國人健康,本案分別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菸害防制法移請橋頭地方檢察署偵辦及高雄市政府衛生局裁罰。
民雄分局長吳俊德表示,菸害防制法去年3月修正施行,全面禁止包含電子煙在內之各式類菸品並加重罰責,製造、輸入、廣告各式電子最高處5千萬元罰鍰。行政院11月27日將依托咪酯、美托咪酯改列二級毒品,製造、運輸、販賣加重刑責,施用及持有均有刑責。
※ 提醒您:抽菸,有礙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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