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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前婦科名醫被控下藥性侵藥廠3名女業務 北檢3罪嫌起訴
台大醫院前婦科醫師鄭姓教授,曾遭藥廠女業務提告妨害性自主獲不起訴,立委范雲去年帶另3名女性開記者會指控鄭涉下藥性侵女業務,台北地檢署今偵結,認定鄭姓教授涉加重強制性交未遂2罪、加重強制猥褻1罪,依法起訴。
檢方調查,第1名女子2020年間在醫院實驗室遭下藥被帶往摩鐵,她醒來而未遂;2021年第2名女子在餐廳被下藥後當場遭強制猥褻;第3名女子2021年被下藥後帶往飯店,幸好中途醒來逃離而未遂。
鄭姓教授矢口否認犯行,認為女子是因拿不到業績才指控性侵。台北地檢署認定,女子被迫喝下飲品都有暈眩昏迷反應,認定鄭已著手實施強制性交,依加重強制性交未遂等2罪、加重強制猥褻罪起訴。
全案起源於,1名被害人提告鄭妨害性自主,但檢方傳喚司機到案作證女子在車上能聊天認路,考量相關事證後處分不起訴。不久後,3名女業務出面提告鄭涉嫌妨害性自主,北檢分案偵辦,今年4月8日指揮警方搜索鄭姓醫師住處,約談鄭到案,訊後40萬元交保。
民進黨立委范雲與3名女子去年3月舉行記者會,指控該醫師於2022年間,藉解商品名義,邀約女性業務員聚餐,疑似藉機下藥,帶至汽車旅館性侵。被害女子指控,為了業務往來和醫師單獨到居酒屋用餐,離席後再回做被迫乾杯即失去意識,醒來全裸在摩鐵。
台大今年5月間開教評會提出該師復聘案,范雲再次開記者會,認為醫院依違反醫師倫理解職,校方繼續聘用當教師,如何保障學生權益?當時台大校方回應,一名當事人提告妨害性自主檢方不起訴,另二名檢舉人經台大性騷擾防治委員會審議,「缺乏充分證據」決議性騷擾不成立。對於復聘案,校方會秉持客觀公正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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