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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搭公車卻當面遭警攔停!他「只能用跑的去火車站」 台中警曝原因
台中市一名網友昨天在社群平台threads分享,他原本欲搭的公車,「在面前被攔停了」,導致他必需用跑得去車站,引發網友討論,第二警分局表示,該輛公車在北區精武路、雙十路違規跨越雙車道,因此攔停後依法告發,可罰600元至1200元罰鍰。
第二警分局表示,昨天晚間9時與,育才派出所員警巡經北區精武路、雙十路時,發現一輛公車行駛時,變換車道時不依標線行駛、違規橫跨雙車道,員警隨即在雙十路上安全處所將該車攔停,依道交條例告發,可罰600元至1800元。
二分局表示,市警局為維護市民朋友的行走安全,自今年9月25日起啟動「公車大執法」專案勤務,重點是加強公車駕駛違規行為取締,包括超速、闖紅燈、不停讓行人及任意變換車道等。
二分局呼籲,公車及大客車駕駛人員能更遵守交通規則及安全,市長盧秀燕也宣示「即使零星事故也不容許」,保障市民行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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