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恨而亡?雲林男成焦屍躺檢察官老家 判刑4月內容曝光
雲林一名陳姓男子涉嫌涉性騷擾友人妻去年底被法院判刑,上訴被駁回心有不甘,今天近午被發現陳屍在偵辦該案的雲林地檢署柯姓檢察官家中神明廳,被發現身體明顯被火燒得焦黑身亡,檢警相驗確遭火焚燒死亡,無他殺之嫌。
雲林縣柯姓檢察官位於元長鄉的老家,今天約十一時二十分,疑有一名男子潛入住宅的神明廳,沒多久該住家的人聞到焦味,趕往查看,發現一名男子身體著火,倒在地上,趕緊滅火並報警處理。
救護車和消防車獲報趕到,發現男子已燒得焦黑,檢警趕到進行調查相驗,確認陳男被火燒致死,並在附近找到疑似汽油的瓶子和打火機。並無他殺嫌疑。
檢方進一步調查,發現家住雲林莿桐鄉年約六十歲的陳男於去年涉及一起猥褻案,該案是由雲林地檢署柯姓檢察官起訴,並於去年被依性騷擾罪嫌判刑四個月,陳男不服於去年十二月上訴仍被駁回判刑確定,他心有不服,今天被發現死於檢察官的老家。
今天下午柯姓檢察官的老家並無異狀,據鄰居指出,從農曆過年後就曾發現有一名男子,常在柯家附近路上徘徊,並多次向附近住家打聽檢察官住家位在何處,不知是否就是陳男。附近居民也說,檢察官平常和父母住在老家,和鄰居相處融洽,為人也很正直。
據陳男的決書指出,這性擾案被害人是陳男已故友人的妻子,被害人指證,陳男某日突然來到家中,強塞1000元給她,她不接受,要將錢還給陳男,陳竟伸手襲胸,她驚嚇之餘將陳趕走,沒多久陳又跑來,帶一隻雞放在她家門口就離開。
陳男從偵訊到法院審理期間,一概否認猥褻被害人,他坦承有送現金和雞並對她無性騷,並稱是被害者主動投懷送抱,他用手抵住被害者肩膀。但其說詞不被檢察官和法官接受,並認定陳男已構成性騷擾,且陳男在案發後曾帶著西瓜,希望以1萬元和被害人和解不成,法官依性騷擾罪判處陳四個月,得易科罰金,陳上訴被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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