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新聞
0:00 /
0:00
為討1000元取人性命 劉宗仁「殺人改傷害致死」判9年3月
台北市西門町日租套房3年前發生凶殺案,袁姓男子倒臥房內失血,飯店員工報警將他送醫急救仍不治,檢警逮捕男子劉宗仁、莊賀程、李立國、簡建國依殺人罪起訴,台北地院審理變更起訴法條,今依傷害致死罪判劉有期徒刑9年3月。
其他3人也改依傷害致死罪幫助犯判刑,莊賀程判刑3年11月、李立國判刑3年11月、簡建國判刑3年6月。本案可上訴。
袁姓男子2021年7月17日下午入住台北市成都路的日租套房,第2天凌晨1時許,劉宗仁等人隨之進入,不到5分鐘就離開;袁後來被發現躺在屋內地板上,左大腿有明顯刀傷,送醫急救仍因失血過多死亡,警方調閱監視器循線逮捕劉宗仁、莊賀程、李立國、簡建國,依殺人罪移送法辦。
檢察官指控,凶嫌劉宗仁與袁有1000元的債務糾紛,找來莊賀程、李立國、簡建國助陣,約袁到日租套房談判,袁嗆聲要丟汽油彈報復惹怒劉宗仁,劉持西瓜刀砍袁左大腿,檢方將劉等4人全部依殺人罪嫌起訴。
法院上月初開辯論庭,劉宗仁承認傷害致死罪,但否認殺人。劉表示,他沒有要殺死袁的想法,莊賀程、李立國、簡建國3人則否認犯罪,請求法官判他們無罪。
死者父親到庭說「錯的人沒有人會說我錯了!都是狡辯!」抄心經有靜下來嗎?他說,母親因思念孫子而過世,劉宗仁卻一點誠意都沒有,真的有認錯就在監獄裡面修行,還說「希望從重量刑,假釋也不必了」。
公訴檢察官說,劉宗仁用西瓜刀往死者左大腿深刺,割斷左側股的動脈,一般人基本上都知道動脈破裂會致死,劉主觀上確有殺人犯意,且案發後迅速離開現場,該當刑法殺人罪,請法官依法判決。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共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