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新聞
0:00 /
0:00
嘉縣前議員邱銀海涉詐領助理費等 嘉地院判執刑6年6月
國民黨籍前嘉義縣議員邱銀海被控涉詐領助理費、非法掩埋事業廢棄物及非法寄藏子彈等被檢方提起公訴,嘉義地院一審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6年6月。可上訴。
檢方起訴書表示,邱銀海於2018年12月25日當選嘉義縣議員至2022年12月連任失利,在擔任議員期間,遊說陳女、女兒邱女及助理廖男的母親擔任人頭助理,從中詐領助理補助費、慰勞金等費用,計約新台幣90萬9346元。
嘉檢偵結,邱銀海被依貪污治罪條例的公務員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等罪嫌起訴;陳女已死亡、廖男母親因不知情,2人均不起訴處分,邱銀海的女兒及廖男為緩起訴處分。
邱銀海又因積欠龐大債務,與友人合作,以提供土地非法堆置、回填及貯存廢棄物牟利,自2021年5月及7月間,分別在中埔鄉深坑村等地承租農地涉嫌非法掩埋混合廢棄物,被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起訴。
檢調於2021年11月23日前往服務處等處所執行搜索時,查獲14顆以制式霰彈換裝金屬彈丸製成的非制式霰彈,具有殺傷力,沒有發現槍枝,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起訴。
嘉義地方法院法官審酌,邱銀海身為民代,本應廉潔自持,為民表率,卻非法詐領助理費,傷害人民對於公務人員的信賴度,但在偵查中即坦承犯行,並繳回詐領的犯罪所得,詐領助理費部分,判處有期徒刑3年8個月,褫奪公權4年。所涉及2起共同犯廢棄物清理法的非法處理廢棄物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2年2個月、2年6個月。又犯非法寄藏子彈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併科罰金6萬元,得易服勞役,以1千元折算1日。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6年6個月。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共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