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立雄稱過往軍審違憲 退役軍法官:我過去都違法判決?

賴清德總統昨天宣布恢復軍事審判制度,和民進黨過往主張廢除大相逕庭,引發關注;國防部長顧立雄更說,過往確實違反憲法,他的見解沒有改變。一名退役軍法官指出,「難道過去我的判決都是違法判決,現在都要被調查了?」
顧立雄今天在立法院會上表示,過去的軍事審判確實有違反憲法,而且不被人民信任的情況,所以他的見解並沒有改變,接下來他要盡個人最大的努力,確保重新開機的軍事審判制度會跟過去的制度不一樣,包括確保公平審判、確保合乎正當法律程序。
一名曾在國防部服務過、曾擔任至庭長的退役軍法官受訪指出,按照現在部長的說法,「難道過去我參與的軍事審判違反憲法?」這樣他每一個判決都是違法判決、每一個案子都是冤獄,現在是否要接受國家調查?當初被判刑的官兵都可以申請國家賠償?
退役軍法官說,民主國家如美國本來就應該要有軍事審判制度,當時原本就不應該廢除,廢除軍審後,軍人犯罪回歸一般司法機關追訴、審理,搞得部隊不時出現逃兵;一般地院通常判刑2月、3月,不是罰錢了事,就是宣告緩刑。
這樣的情況,導致部隊軍紀渙散,平時就叫不動、嫌辛苦就逃兵,一打仗豈不丟槍棄甲而逃?如果平時就依照《陸海空軍刑法》審理,凝聚服從、團結的士氣,班長才有辦法帶兵,士兵才會聽話。如過去金門有十萬大軍,亦能軍紀嚴明。
退役軍法官認為,一廢十幾年,現在又說要恢復,那之後誰還要當軍人;而且中斷一個制度很簡單,現在突然說要恢復,軍法官已經斷層十幾年,曾經參與過軍事審判的都已經退役,即使是新招考軍法官,也都沒有實務經驗。
他指出,為什麼不能直接由司法官轉任?像他是從軍校出身,受軍事訓練,畢業後都在部隊,熟悉軍方傳統、特性、軍事單位文化、文書、作業流程,才一路從軍法官當到庭長;如果對部隊一無所悉,如何能當合適的軍法官?
他認同,維護軍紀,需要恢復軍事審判,需要軍法;但要制度能夠順利運作,除非採用特聘的方式,將有實務經驗的退役軍法官找回去指導新考進的學弟妹,否則難以銜接,在人事、後勤、訓練上也需要很多配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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