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短評】國軍修正人事查核規定 馬屁文化不列入減法思維

賴清德總統針對台灣當前面對的5大國安及統戰威脅,提出17項因應策略,包括申請中國證件進行必要清查及管理。國防部於5月底修正「國軍人事資料查核運用作業規定」,新增初任國防安全事務人員需查詢國籍與刑案紀錄,乍看以為國軍過去都沒有對此進行查核,但其實,原本該查的都沒少過,此舉不過是「脫褲放屁」的馬屁行徑再加一。
自從特定網紅宣稱逾20萬國人拿中國身分證,賴政府開始大動作清查,但經約談30多位可疑人士後,真正被取消取消台灣戶籍者屈指可數。賴政府還不死心,發函各級機關及公立學校,必須要求所屬切結是否有中國大陸護照、身分證、定居證或居住證;直到5月中又發函,明令禁止現職軍公教人員申領持有中國大陸居住證。
在賴政府掀起這波「小心共諜就在你身邊」的浪潮下,最需要展現忠成的國軍當然不能缺席,5月底修正「國軍人事資料查核運用作業規定」,新增第9-1點,增訂「各單位應先確認新任及預劃從事及參與國防安全事務人員,是否曾為現役軍人或國軍聘雇人員,再送請保防單位查詢國籍與刑案紀錄。」
單從修正的條文上來看,國軍是要加強對參與國防安全事務人員的安全查核,理所當然,沒什麼問題;但怪的是,相關查核難道過去國軍都沒有做?任憑「共諜就在你身邊」?
事實不然,安全查核是國軍行之有年的制度,不但會建立所有成員的安調資料,志願役或約聘僱人員若沒通過查核,休想踏入營門,就算是義務役,也會對「特定人員」做嚴格列管,進得了營門也別想亂動。就像在未法制化前的國安局,喜歡招聘有裙帶關係的大姊做行政工作,背後主因就是「身家單純」。
由此可知,國軍過去只不過是把不同身分別的查核規定分散在各不同辦法中,例如軍校生是依據考選辦法,這次修正「國軍人事資料查核運用作業規定」,僅是將查核國籍與刑案紀錄規定統一納入這條人事辦法中。白話點講,就是脫褲子放屁,了無新意。
但為何在這個時機點要做這種沒有新意的修法,看來目的只有一個,就是在賴總統17條國安對策的最高指導原則下,臨陣當先,做適時適切的表忠;就算國防部長顧立雄雷厲風行減法思維,馬屁文化還是不能少,一定要永遠「信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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