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5長列首波新忠誠查核對象 國防部可助科學儀測

共諜案頻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近期已將修正後的「涉及國家安全或重大利益公務人員特殊查核辦法」草案送考試院會銜並通過,未來將強化特殊查核項目跟頻次。行政院指出,首波辦理特殊查核的對象為行政院5長及其辦公室任職人員,新法預計6日生效,後續將依序啟動特殊查核。
共諜案頻傳,部分涉案人士來自公部門或是官員幕僚,行政院長卓榮泰日前指示,為強化國安機制,應檢視公務員特殊查核措施是否有精進或未落實執行等問題。
新版查核辦法4日出爐,針對特殊查核的項目,主要是配合國安五法修正,將涉及國安五法的重大國安犯罪類型列為特查項目之一;另針對查核頻次,現行規定為任職前或是代理超過三個月才須查核,後續將改為任同一職務每滿3年應重行辦理特殊查核。但因業務需要,得縮短查核期間。
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指出,修正內容主要是強化特殊查核的項目跟頻次,另考量政務人員也負責國家重大政策的規劃執行,協助首長處理秘書跟機要業務的幕僚人員,平常可能也會處理到機敏資訊,這些職務本來不完全屬於「公務人員任用法」規範,因此這次有納入範圍。
她說,行政院五長(正副院長、正副秘書長)及其辦公室任職人員,將優先辦理第一波特殊查核;假使相關人員非公務人員任用法適用範疇,人事總處培訓考用處長李花書說,目前是採填寫自願書的方式處理,盼確實完備國家安全查核。
至於新版查核辦法何時生效,李花書說,依「中央法規標準法」規定,4日發布後將在明天、6日生效,特殊查核將於新法生效後啟動,至於相關其成,由於後續將送調查局辦理,仍須一點時間。
此外,國防部近期修正「國軍人事資料查核運用作業規定」,新增初、新任及預劃從事及參與國防安全事務人員送請保防單位查詢國籍與刑案紀錄的規定,而涉密人員的特殊查核作業,需填寫查核表且當面訪談,並新增視情況施予科學儀測(測謊儀),被視為特殊查核的一環。
國防部保防安全處長簡熒宏說明,這是針對極機密、絕對機密涉密職務,要求受查人填寫特殊查核表,特殊查核表上將明具相關法令依據及調查基準,共6類32項,相關資料經函請相關部會審查後若有疑義,請當事人再填寫書面說明,倘若比對相關資料還有疑義,會派請調查員實施面訪,若面訪時沒有詳實說明,會再實施科學儀測,鑒判當事人對職務未來工作施行的現況做評鑒。
簡熒宏強調,目前國防部使用的測謊儀與國安局、刑事局、調查局同款,以同樣方式施作也有一定的衡酌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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