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修法遭指矮主權?陳永康:金馬水域早已解除軍管

國民黨立委陳永康領銜提案修法,將金馬外島禁限制水域的劃設由國防部改為海委會主管,引發多個罷團指控是矮化我方主權、要將兩岸「內戰化」。陳永康表示,金馬水域早已解除軍管,管理也已逐步移交海巡署,禁限制水域劃設仍由國防部掌管,不是很奇怪?他指出,兩岸法理上尚未結束內戰狀態 ,尋求外援天經地義,無須刻意曲解。
陳永康領銜提案修改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29條,將金馬外島禁止、限制水域的公告由國防部改為海委會主管,引發經民連與多個罷團指控是意圖形塑「台灣問題是中國內政問題」的框架,是「把台海雙邊定位為內戰關係」。
陳永康辦公室指出,兩岸自1949年因內戰而形成分治以來,雙方政府從未透過正式法律形式協議或宣布終止內戰狀態,因此將台海雙邊定位為內戰關係,法理上毫無疑義。然而,跳躍式地指「將兩岸定位為內戰關係,阻止國際援台」的邏輯根本無法成立。
陳永康辦公室強調,既然仍未脫離內戰狀態,則我方向國際友我國家尋求任何形式的援台,顯然天經地義。事實上,陳永康在軍職期間,已經完成許多「促成國際援台」的重大任務,如今雖然已卸下軍職,仍於任何可發揮其影響力的場合,爭取國際援台。外界的指控在邏輯上或事實上都經不起考驗。
陳永康辦公室進一步指出,立法院於民國89年1月通過「海岸巡防法」,政府對於金馬與大陸之間海域的管理,便已朝解除軍管、恢復平時海洋事務管理的方向進行,在組織部署上,也從國防部逐漸轉移到海委會(海巡署)。既然業管已移交海委會海巡署,其業管的禁限制水域劃設仍由國防部掌管,不是很奇怪?
至於外界指稱修法將使外島水域之司法法行政及協議事項,可規避兩岸條例第5條之3政治議題協議之適用,陳永康強調,修正條文明定外島水域之協議,依兩岸條例第4條至第5條之2辦理,也就是目前運作中的「海基會-陸委會-行政院」層層節制模式,所謂「外島可以不經民主程序,直接與對岸進行政治協議」不知要如何發生?
陳永康強調,政府施政本是一體,基於專業職權設官分治,都是具體實施主權的作為,所謂「降低國防部在相關事務決策地位」之說不但根本不成立,更是不尊重行政院的規畫權力,就算國防部和海委會都無法同意這種「甲部會高於乙部會」的說法。
他強調,這項修法是處理「兩岸問題」,不是「台灣問題」,也不是「中國內政問題」,無須刻意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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