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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穿新泳裝游泳「邊游邊走光」超傻眼 店家:只能下水拍照

夏天到來,不少民眾會去泳池或沙灘游泳消暑。一名中國大陸消費者爆料,她穿著新買的連身泳衣游泳時不慎走光,於是向店家客訴泳衣設計不合理。對此,店家回應「泳衣只能下水拍照」,令她相當傻眼。
根據陸媒「青島廣電解碼新聞」報導,有消費者爆料,她穿著新買的連身泳衣游泳時走光,令她不禁直呼,「發現走光的那一刻感覺無比羞恥」!她向店家客服投訴,泳衣設計不合理,前胸部分一邊高一邊低,不可能在游泳時可以遮住胸部。
沒想到客服卻回應,此款泳衣不是專業泳衣,「只能下水拍照」,並且商品名稱已註明「海邊度假泳衣」。對此,消費者無法接受,這款售價為人民幣242元(約新台幣993元)的泳衣不能游泳,店家應在商品詳情頁面提醒並標註。
根據中國大陸「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經營者應當真實、全面地向消費者提供商品或服務的相關訊息,不得進行虛假或引人誤會的宣傳。若經營者透過虛假宣傳、隱瞞真實情況等手段誤導消費者,導致消費者購買了不符合其實際需求的商品或服務,消費者有權要求經營者承擔賠償責任。
網友紛紛表示,「設計理念:結合了競速泳衣的不美觀和度假泳衣的不實用」、「不能游泳的泳衣是要穿著去上班?」、「現在許多商家玩文字遊戲,誤導消費者」、「比買刀不能拍蒜還過分」、「2025解鎖了新知識:泳衣分為可以游泳的泳衣和不能游泳的泳衣」、「叫啥泳衣啊,應該改名叫下水拍照衣啊」、「合理,畢竟老婆餅裡面也沒有老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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