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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殘或撞死?她綠燈行遭撞留後遺症「幸沒撞死」 網:遇撞癱賠透天店

一名女網友曾遭聯結車撞,留下5年的頭痛、記憶力差後遺症。照片為示意圖,非內文當事人。 圖/ingimage
一名女網友曾遭聯結車撞,留下5年的頭痛、記憶力差後遺症。照片為示意圖,非內文當事人。 圖/ingimage

東海大學林姓女學生遭撞死案,傳出死者家屬表示,女學生第一時間並未死亡,質疑她遭公車司機2次輾壓才致死,「撞殘不如撞死」的「大車司機潛規則」傳聞引起討論。一名女網友近日在社交平台透露,她曾綠燈直行被聯結車撞,雖然司機有報警留命,但此次車禍已導致她5年有後遺症,有網友留言表示遇過朋友的長輩將人撞癱,賠了1棟透天店的錢。

原PO在社交平台Threads上發文表示,自己19歲時,走在十字路口且綠燈直行,被聯結車撞,當場昏迷。原PO慶幸司機有報警,留了1條命給她,但是原先美好的人生有了很大的轉變,不僅在加護病房躺了許久,還歷經逾1年的休養復原期、承受約5年的頭痛和記憶力變差的問題。

但是原PO也再次強調,自己比身亡的東海女大生幸運,因為沒有家屬說的2度輾壓致死,更直呼「活著痛死真的好殘忍」,也希望傳聞中的「大車司機的潛規則」能消失。

有網友留言回覆,「前幾年友人的長輩與大學生相撞,大學生撞癱成植物人,中間車禍鑑定過程略,長輩賠給大學生家屬一棟透天店換和解」。

有律師團隊提供免費法律諮詢服務的「最佳律師」官網解釋,車禍過失致死判賠金額大約落在300萬至400萬元,但也有入獄服刑的可能,刑事過失致死罪是非告訴乃論罪,5年以下有期徒刑為法定刑。

針對「撞殘不如撞死」的傳聞,有法界搬出另一見解,撞死人須承擔醫療、喪葬費,法院的民事庭也會考量肇事者與死者雙方職業、收入、侵害程度,決定被害者家屬的精神慰問金,甚至在死者有未成年子女、年長父母的情況下,肇事者會被求償扶養費,判賠金額不一定較少,且故意殺人之舉若被發現會處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徒刑的重罪。

有網友則表達對行人被大車撞死的想法,「我有個高中同班同學,我還記得她是一個很有能量、很有衝勁的一個人,大學上課、打工社團什麼都不缺席,10年前上大學的第1年還沒結束,她就被貨運貨車撞死了,因為這件事,每次看到這種都覺得非常可惡但也無奈」、「許多外籍在台記者或YTER(Youtuber)也常說台灣是:『今日公祭、明日忘記』,東海大學女生被公車2度加工輾死,大多數人都不提更高層次問題,政治、體制、法規等!大車司機多是甘苦人,行人、單車機車騎士,大多也是甘苦人,甘苦人互相壓榨」。

東海大學 殺人 車禍 過失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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