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新聞
0:00 /
0:00
三峽車禍老翁不治…人走責任沒走!蘇家宏律師:可從遺產中求償

新北三峽區在5月中旬發生一起重大車禍,肇事的78歲余姓老翁歷經兩次手術、12天搶救後,於5月31日上午宣告不治;警方已依規定報請地檢署檢察官相驗...該起事故自發生以來引發社會關注,儘管肇事者已過世,但受害者是否還能獲得賠償,也成為討論焦點。
根據警方初步調查,余姓男子當天獨自從苗栗北上,途中行車軌跡平穩,並無異常加速或追車情形,車上行車紀錄器也僅有音樂聲,未有語音紀錄或對話內容。案發後他因重傷送往亞東醫院加護病房搶救,檢警原等待其恢復意識以便製作筆錄,未料最終仍傷重不治;依現行法律,刑事責任因行為人死亡將無法追訴,但民事賠償問題仍可繼續處理。
編輯推薦
律師蘇家宏說明,即便加害人已身亡,受害者仍有權透過法律向其遺產主張損害賠償。他指出:「死亡不影響民事責任的承擔,只要法院判決成立,就可從其遺產中支付賠償金。」
蘇家宏也進一步補充,若在肇事者尚在人世時處理,當事人可能為了避免刑責主動尋求和解,達成賠償協議;但在死亡後,刑事程序終止,僅剩民事求償途徑。
若繼承人選擇拋棄繼承,法院則會視情況指派遺產管理人處理相關事務,確保受害者權益不受影響。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共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