燈泡大廠稱使用壽命為7年…卻設計成2年 工程師:看到最下流的手段之一

在被證明確有其事的計畫性報廢事件中,最有名的就是「燈泡陰謀」,這也是一個驚人紀錄片的片名。這個事件之所以有名,是因為它是少數有白紙黑字的證據,證明這種勾當確實發生過的事件。
燈泡的品質在一九二四年前,已經在不斷改善中,有些燈泡甚至能持續照明長達兩千五百小時。後來幾家世上規模最大的電器公司代表,其中包括歐司朗(Osram)、飛利浦(Phillips)和通用電氣(General Electric),於聖誕節前夕在日內瓦集會,密謀一個違反聖誕節精神的計畫。
燈泡壽命一直在穩定下降,直到它到達壟斷聯盟設訂的目標。這時燈泡的平均壽命已變成一千零二十五小時左右。
這些廠商是如何說服消費者,讓他們購買壽命較短的燈泡?廠商對消費者的說詞是,改款的燈泡變得更省電、亮度也增加了。雖然新款燈泡的壽命還不到舊款燈泡的一半,價錢卻變得更貴。
這些公司靠著他們的策略賺了不少錢。有家公司說他們把燈泡設計成更易損壞後,銷售量增加了五倍。
該聯盟在第二次大戰時解散了,因為在當時的局勢下,德國、英國和美國商人並沒有合作的餘地。但他們造成的傷害已經無法彌補。燈泡的使用壽命並沒有因聯盟解散而恢復。
我最近訪談過一些目前在燈泡產業工作的人,和他們談起一九二四年的太陽神壟斷聯盟時,他們說目前的情況並沒太大改善。
有位工程師告訴我,他最近看到最下流的手段之一,是廠商聲稱某種燈泡的使用壽命為七年,卻故意把它設計成只有兩到三年的壽命,因為顧客在使用燈泡兩、三年後,通常就不會再投訴或退貨。
這家公司是全球燈泡大廠之一。他說:「燈泡工業充斥著不實資訊。我曾自行對燈泡做過測試。有些燈泡的熱度很高,雖然包裝上說它們有極長的使用壽命,但內部元件早在距使用年限還有一大段時間之前,就因為高熱損壞了。」
「廠商一直在說謊。他們會用各種手段欺騙我們。舉例來說,他們會說標示的使用壽命並沒有錯,但那是在每天使用兩到三小時的情況下才成立的。」誰家的燈泡會每天只用兩到三小時?
(本文出自《精準購買》作者:塔拉.巴頓 譯者:潘恩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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