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出生公民權也衝擊合法入境婦女 但行政令恐行不通
川普總統就職日簽署行政命令取消出生公民權(birthright citizenship),簽署30天後命令生效,不但影響非法入境婦女所生的孩子,也衝擊合法入境婦女所生的孩子;婦女根據免簽證計畫入境美國或持學生、觀光、商務等簽證合法入境後生下嬰兒,只要孩子父親不是美國公民或擁有合法居留權,孩子就不能成為美國公民。法律專家指出,出生公民權源於憲法,不能光靠行政命令推翻。
●子女出生公民權是什麼
川普20日晚間簽署「保護美國公民權的意義與價值」(Protecting the Meaning and Value of American Citizenship)行政命令,挑戰受到美國憲法第14修正案保障的出生公民權。行政命令生效之後,非法居留婦女在美國國土產下嬰兒,如果嬰兒父親不是美國公民或綠卡持有人,孩子就無法成為美國公民。
在美國生產的婦女如果生孩子時具有合法入境身分,例如根據免簽證計畫(Visa Waiver Program,VWP)入境,或持學生簽證、工作簽證、商務簽證入境,但嬰兒父親因並不是美國公民或綠卡持有人,孩子同樣無法成為美國公民,行政命令禁止聯邦機關為孩子核發美國護照。
美國國籍採「屬地原則」(拉丁文jus soli,英文right of the soil),舉凡在美國國土出生者都可以成為美國公民,不論父母是否為美國人。1868年通過的憲法第14修正案第1款開頭便寫道:「任何人,凡在合眾國出生或歸化合眾國並受其管轄者,均為合眾國及所居住之州的公民。」
第14修正案通過之後,美國人開始對移民採取反對態度,尤其是對中國移工。美國國會立法限縮中國移民,已經在美國的華裔移民處境變得困難。
●源於1898年黃金德案
1870年代在舊金山出生的華裔男子黃金德(Wong Kim Ark),雙親都是中國移民。黃金德赴中國探親之後,返美時被認為不是美國公民,遭到拒絕入境。最高法院1898年針對「美國訴黃金德案」(United States v. Wong Kim Ark)做出具有里程碑意義的重大裁決,所有在美國境內出生者都是美國公民,即使黃金德雙親並不是美國人也一樣。
衛報(The Guardian)報導,除了行政命令之外,川普政府對於打擊出生公民權還有其他配套措施,包括限縮懷孕婦女申請短期簽證,讓孕婦遊客沒有機會在美國生產。
華盛頓郵報報導,專門研究移民法的洛杉磯加大(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at Los Angeles)教授本村浩(Hiroshi Motomura)指出,出生公民權在美國法律根深柢固的程度超過其他任何事項。
本村浩說,取消出生公民權難度極高:「沒錯,他們可以嘗試去推翻,但不只要推翻判例,還必須把憲法改成不是原本的意思。」
已退休移民和海關執法局(Immigration and Customs Enforcement,ICE)副局長卡德拉斯(Julian Calderas)說,川普取消出生公民權的措施「其實是空中畫大餅」。他說,光靠行政命令能否行得通令人懷疑,「其實在行政命令之前還有其他很多選項可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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