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短評】連署搜黨部共諜案不搜總統府 檢隨政治起舞?

偵辦大罷免一階連署造假案,檢察官不惜以搜索、聲請羈押禁見鎖定藍罷團,劍指藍營黨部本營,查偽造文書、個資法的輕質罪行,祭高強度強制處分,為司法實務上僅見,檢察官一片風生水起,更顯對政治勢力只懂得屈從、討拍。
從台南查辦王定宇、林俊憲罷免連署案點燃頭香,台北續辦吳思瑤、吳沛憶案,搜索票追到國民黨台北市黨部,新北辦蘇巧慧、李坤城、吳琪銘、張宏陸案,高雄接力再辦許智傑、黃捷案,案子都正在發展。
檢察官們為連署案動起來,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好奇的是,為何只選藍罷團查辦,是犯罪嫌疑人本身的顏色?是檢察官辦案心中的顏色?還是兩者都有?
人事倫常有先來後到,案子受理也有先後,司法看待告發的每一案,應一視同仁。古羅馬代表公平正義的「司法女神」一手持天平、一手持劍,象徵我心如秤,也是司法人的圭臬,檢察官有案擱著不辦,專挑討好當權者的辦,自失執法人應有高度。
廿年前司法改革會議有一項結論,竊盜擾民最讓人厭惡,八年前司法改革國是會議,檢察官的行政屬性是討伐的題目;今日詐欺案讓重點地檢署案量爆增、檢察人力吃緊是現實上的困境,但檢察有限資源卻投注在區區連署案,是為哪樁?
死亡、偽簽、代簽、抄名冊的連署,固然違反法制,不過,罷免是政治議案,人民更在乎的是與個人法益有關的切身小案,老百姓想相信司法,往往等不到一個公義的小確幸,倒見檢調大軍查辦連署案「對接」政治,難怪被嫌曲意配合政治勢力。
偽文及個資法非重罪,搜索取證已夠前所未聞,再以勾串滅證聲請羈押疑犯,檢察官處理此等案件不僅違反比例原則,「大家一起來」更是不知節制。
共諜事涉叛國,比起假連署對國家安全的傷害,重要幾倍都不止,共諜的串證技巧,應更勝於偽造文書犯,當查出共諜來自總統府、外交部都不見檢察官搜索行政機關,查個告發連署案卻搜了在野黨黨部,辦案標準是什麼?
綠營與藍營國會席次差不多,大罷免的結局,關乎立法院版圖的變化,打擊藍委只要略贏一二,綠委就成國會最大黨。政治人物搞鬥爭是本業,但檢察官不必,民主法治的價值與司法威信的累積守成不易,檢察官偵查權萬不可與政治共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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