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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公務車私用爭議 北檢函調派車單紀錄 不排除傳喚相關人

監察院秘書長李俊俋被控濫用公務車接送愛犬寵物美容,監委林郁容也遭告發以公務車接送親友到機場。台北地檢署分別將2人列為他字案被告,函調監察院公務車使用紀錄等資料,不排除傳喚相關人到案。
「監察院公務車輛及駕駛人員管理要點」公務車輛有兩種,包含正副首長、秘書長、副秘書長坐車,及委員和職工公務用車,除首長、副首長專用車外,均由主管單位統一調派使用。
該法規指出,委員、職工應填「派車單」經核定後調派公務車。派車單內有行經地點、里程紀錄等,公務車駕駛應服從用車人指揮,並應詳載派車單車輛使用紀錄,用完後給用車人簽名。
民代上周告發李俊俋涉侵占、背信、貪汙等罪。北檢署收受告發,已依程序分案辦理,將李俊俋列為「他字案」被告,指派檢肅黑金專股檢察官偵辦,另監委林郁容遭告發以公務車接送親友,同樣分他字案偵辦。昨檢察官已向監察院函調相關監察院派車紀錄,追查公務車使用是否涉及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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