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柯文哲四大罪求刑28年半 朱亞虎、陳俊源2人獲緩起訴
民眾黨主席、台北市前市長柯文哲涉京華城容積率案及政治獻金案,被控涉貪汙等罪,台北地檢署今日偵查終結,共計起訴11人,檢方認定柯文哲涉犯貪汙圖利、違背職務收賄罪,刑法公益侵占罪、背信罪等4大罪名起訴,且違背職務收賄罪具體求刑15年、公益侵占民眾黨政治獻金求刑5年;木可公司部分政治獻金求刑6年徒刑;眾望基金會背信罪求刑2年6月,共求刑28.5年徒刑。
台北地檢署今日舉行柯文哲案偵結記者會,提供14頁的新聞稿,以及168頁的新聞資料指名其犯罪事實,證據清單部分不提供。
北檢指出,柯文哲涉貪汙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5款「違背職務收賄」、同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等罪嫌,及刑法第336條第1項「公益侵占」、第342條第1項「背信」等罪嫌。
專案小組從今年5月間分案後歷經近7個月偵查,期間羈押禁見柯文哲近4個月,北檢認定柯文哲涉貪汙等不法行為事證明確,痛批柯文哲有為市長宣誓條例,揭示應恪守國家法令、不收受賄賂等誓詞,圖予財團百億不法利益並收受千萬賄賂,侵占數千萬政治獻金,犯後在辦公處所遭查獲撕碎條紙,上載指示共犯出境及木可內障有無檢查等文字,認為諉言矯飾、犯後態度不佳,具體求處如下:
1,犯違背職務行為收受賄賂罪嫌,量處15年徒刑,併科罰金5千萬元,褫奪公權10年
2,犯公益侵占周等人所捐贈與民眾黨的政治獻金罪嫌,量處5年徒刑
3,其所犯以木可公司公益侵占政治獻金罪嫌,量處6年徒刑,
4,犯對眾望基金會背信罪嫌,量處2年6月徒刑
京華城案、政治獻金案迄今的羈押被告共5人,包含柯文哲、台北市前副市長彭振聲、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柯文哲辦公室主任李文宗,5人今將移審法院。
檢方今偵結公布處分,柯文哲等人涉京華城案部分,柯文哲、李文宗、彭振聲、黃景茂、邵琇珮、沈慶京、應曉薇、吳順民、張志澄9人起訴;朱亞虎、陳俊源2人獲緩起訴;陳玉坤、王尊侃、陳佳敏3人罪嫌不足不起訴。
政治獻金案部分,柯文哲、李文宗、李文娟3人起訴,柯文哲、李文宗犯公益侵占罪,李文娟涉犯商業會計法。
挪用眾望基金會款項支付競總員工薪資背信案,柯文哲、李文宗犯背信罪。
柯文哲政治獻金專戶申報不實案,端木正涉犯行使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準文書罪嫌起訴,木可公關公司負責人李文娟,木可公關公司會計何璦廷、端木正助理陳韋瑄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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