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湊得4千萬元保釋金 陳佩琪抵達北院領繳費單 替柯文哲辦保

陳佩琪抵達台北地方法院替柯文哲辦保。記者林俊良/攝影
陳佩琪抵達台北地方法院替柯文哲辦保。記者林俊良/攝影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京華城、政治獻金案日前起訴移審,獲裁定3000萬元交保,檢方提抗告後發回重裁,法官裁定柯加保為7000萬元;柯的家人、黨團立委多方籌錢,中午過後湊得另外4000萬元保釋金。柯妻陳佩琪今下午1時許,在立委黃國昌等人陪同下,抵達台北地方法院領取繳費單後,前往台灣銀行繳錢,領了台支本票後,再回北院辦保,柯才會戴上電子腳鐐後交保獲釋。

陳佩琪今下午1時許抵達台北地院,在民眾黨黃國昌等黨團人員陪同下,領取繳費單,大批媒體包圍拍攝,陳佩琪低頭微笑沒有回應,立即離開法院前往台灣銀行,繳納具保金額後領取台支本票,將再回到台北地院辦理柯文哲具保程序,屆時柯文哲才會戴上電子腳鐐。

民眾黨立委張啟楷稍早在法院說明籌款來源,表示是陳佩琪申請解凍一部分款項及解約定存,外加黨團人員群策群力所籌得。張說,過去政治人物的交保金最高是5000萬元,法官對柯文哲裁定以7000萬元交保,創下紀錄,柯文哲為了探視父親,願意上腳鐐,而同樣犯罪的台鹽公司前董事長陳啓昱卻一毛錢都不必繳,還可以逛夜市。

台北地院昨天傳喚柯文哲出庭,柯否認犯罪,表示必須辭去黨主席,否則黨務無法運作,黨務請民眾黨立委黃國昌幫忙,需要時間交接,如果現在人就跑了,那麼明天「小草」就都去退黨等。

合議庭下達科技監控設備控命令書,命柯文哲完成具保後須執行配戴電子腳鐐並發放「個案手機」,每天晚上8點至10點拍照與監控中心聯繫,監控期間不能靠近海岸、機場。

裁定說,柯文哲准予7000萬元保證金具保,限制住居,自2024年12月30日起限制出境、出海8月,除日常家庭生活及工作所必須外,不得有任何接觸被告、證人之行為,如未能在今天下午5時前具保,應予羈押。

陳佩琪抵達台北地方法院替柯文哲辦保。記者蕭雅娟/攝影
陳佩琪抵達台北地方法院替柯文哲辦保。記者蕭雅娟/攝影
陳佩琪抵達台北地方法院替柯文哲辦保。記者蕭雅娟/攝影
陳佩琪抵達台北地方法院替柯文哲辦保。記者蕭雅娟/攝影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政治獻金案日前裁定3000萬元交保,檢方提抗告後發回重裁,法官裁定柯加保為7000萬元;柯的家人、黨團立委多方籌錢,中午過後湊得另外4000萬元保釋金前往台銀繳錢。記者余承翰/攝影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政治獻金案日前裁定3000萬元交保,檢方提抗告後發回重裁,法官裁定柯加保為7000萬元;柯的家人、黨團立委多方籌錢,中午過後湊得另外4000萬元保釋金前往台銀繳錢。記者余承翰/攝影

京華城 柯文哲 陳佩琪

延伸閱讀

柯文哲的「再4000萬」保金已籌到!將第二度獲釋

柯文哲交保金7000萬 簡舒培曝「橘子」重要性:為何不敢叫她回台?

館長「氣到哭」!拿千萬支援柯文哲7000萬保金 黃國昌婉拒仍要領錢

柯文哲明年「陀羅入命」更痛苦?賴清德也有挑戰 命理師:兩事要忌諱

相關新聞

柯建銘批司法節上街自尋死路 黃國昌反酸該在家反省自己

民眾黨今號召支持者到自由廣場前「釘孤枝」,抗議綠色威權,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今說,民眾黨代理主席黃國昌司法節上街頭,是天大...

柯文哲壓線提抗告 高院仍在閱卷:尚無裁定時間

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與政治獻金假帳案遭起訴,檢方二度抗告成功,北院2日第三次召開羈押庭,逆轉裁定4人羈押禁見,柯文...

柯文哲壓線提抗告 小草今上街「釘孤枝」

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與政治獻金假帳案遭起訴,二日再被法院羈押禁見,柯文哲認為,滯留海外的「橘子」許芷瑜不是共犯、只...

柯文哲確定提抗告了! 黃國昌曝律師團商量後的時間

台北地院審理京華城案,本月2日裁定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國民黨北市議員應曉薇、眾望基金會董事長李文宗4...

增訂妨害司法、棄保潛逃罪… 藍點名柯建銘等綠營權貴 綠咬柯文哲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排審增訂刑法妨害司法公正罪章及棄保潛逃罪,國民黨立委主張當今妨害、關說司法已成為權貴犯罪,成為縱...

柯文哲再押 李艷秋:除非叫橘子回來 否則抗告沒有用

民眾黨前黨主席柯文哲再遭收押。資深媒體人李艷秋在「李艷秋的新聞夜總會」臉書粉專直指未到案的柯文哲貼身祕書「橘子」許芷瑜很...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