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警車押解嫌犯在國道疑天雨路滑自撞 一警和一嫌犯受傷送醫

整理包/反滲透!賴總統國安記者會談話 五大重點

【重磅快評】賴賴相護:一條人命,二鳥升官,無傷「大局」

勞動部勞發署公務員受霸凌事件,引發政壇大風吹,勞動部長何佩珊請辭獲准,將由民進黨立委洪申翰接任勞長。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勞動部勞發署公務員受霸凌事件,引發政壇大風吹,勞動部長何佩珊請辭獲准,將由民進黨立委洪申翰接任勞長。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勞動部公務員遭霸凌輕生案,府院以「調查嚴懲換部長」暫時止血。民進黨危機處理向來以周五為生死線,這次也不例外,務使賴總統安心出訪。然而,冤死一名無辜公務員,結果卻是總統豢養的兩隻老青鳥飛升,樂得民進黨發言人大喊恭喜。被害人尚未過七七,執政黨已喪事喜辦,民意埋單嗎?

賴卓二人重申要嚴辦嚴懲,卻交給對檢舉無動於衷、堅定唯黨意是從的洪申翰接掌勞部,重新調查仍由弊端叢生的勞動部共犯結構主理。菊系的腐吏交給菊系的勞動部、監察院調查,他們會把除害的刀指向自己嗎?賴總統豈敢隨便敲打他的「三八大姐」?官官相護的命案,最後以「賴賴相護」收場,有遺憾卻不意外。

不論洪申翰如何啟動第二次調查,就勞動部權力結構,外界有充分理由質疑中立與公正性。勞委會(部)成立至今近40年,陳菊與許銘春任期就逾三分之一,人事關係盤根錯節。社會期待二次調查能針對製造及縱容霸凌的共犯結構,若再讓「菊系查菊系」,能服人心嗎?看看第一次調查,花媽愛將許傳盛主導下,偏袒自己人,寫出「還優秀人才清白」結論,難保這回沒有另一個「許傳盛」。

所謂的嚴懲究責更是笑話。勞動部為平眾怒,由考績會緊急對北分署長謝宜容作出兩大過免職處分,卻是先宣布再開會,被人發現引用條文根本治不了霸凌,文不對題。連同勞發署長等人的處分,都遭質疑程序及引用法條有失完備嚴謹,被譏「打假球」。處分送到銓敘部後,可能被退回重辦。

若輔以第一版護短的調查報告,謝宜容一干人等都能輕易提出救濟案,推翻處分。滿朝裙帶亂舞,多的是官缺,以功補過後又是好漢。「假處分真掩護」,沒有人敢冒被報復的風險再出來吹哨,設立再多申訴機制等同上演少林足球。

若干人士稱「霸凌」無法可辦,然而追本溯源,從霸凌集團的權力運作,包括違反「公務員升遷法」拔升謝宜容、北分署一年來半數以上員工求去,以及檢舉吃案等,徹底調查仍有機會還被害者公道。不過,看不出賴總統有心整頓勞動部的病態權力結構。

綠委林淑芬指控,謝宜容以公帑替前部長許銘春送禮作人情,二人不時與勞動部次長許傳盛與勞發署長蔡孟良「吃喝玩樂」。謝宜容用公帑「向上管理」仕途,充分顯示勞動部的菊系官員酒肉交陪,這些裙帶關係加持謝宜容扮起土皇帝。事涉貪腐,府院裝沒看到嗎?檢方應比照柯文哲標準立案傳喚相關人等,並搜索帳冊,查出有那些高官收禮飲宴。

周三下午起綠媒充斥「綠鱷」,痛批謝宜容,佯慰死者在天之靈。要不是大老闆下令斷尾求生,哪裡會有部長下台、院長鞠躬致歉的結局。然而,起用洪申翰,不過是菊版的官官相護換成賴版。舔來的官位仍得跪著端飯碗,護大局為先。何佩珊作不到的,洪申翰也難作到。

勞動部 謝宜容 霸凌

延伸閱讀

繼陳世凱後洪申翰再搭「信賴」順風車 民進黨內爆焦慮

洪申翰接勞動部長 蘇清泉:要重新報告施政理念

洪申翰接勞長 廖偉翔:從可笑喜劇變可怕鬼故事

洪申翰任勞動部長 游淑慧:送走狼、迎來虎

相關新聞

公務員之死 勞長洪申翰接卓揆3任務

勞動部公務員之死案,勞動部何佩珊部長下台,行政院拍板由民進黨立委洪申翰接任勞動部長。洪申翰昨表示,這是挑戰非常大也不能失...

聽聞謝宜容「鬼故事」卻吃案? 勞長洪申翰:官僚主義阻饒

奉命平息北分署霸凌案爭議的新勞動部長洪申翰,前天人事消息傳出後,遭挖出曾於政論節目提及早在吳姓公務員憾事前,他就知道前北...

冷眼集/「夠信賴 有官當」 成政壇顯學

勞動部勞發署公務員受霸凌事件,引發政壇大風吹,勞動部長何佩珊請辭獲准,將由民進黨立委洪申翰接任勞長。洪申翰並無勞工相關領...

洪申翰就任勞長 允速修法認定職場霸凌

在公務員之死爭議聲中,勞動部長洪申翰昨天就任,致詞前先為霸凌案鞠躬,向離世同仁及家屬致歉。他強調,將全面檢討管理制度、組...

冷眼集/賴政府用人 爭議連環爆

賴清德總統人事任命爭議接二連三,勞動部長何佩珊因霸凌事件請辭獲准,民進黨內還在討論執政團隊應有所警惕時,民進黨立委洪申翰...

王義川被譏「王膝知」 好鬥、會拗、兩面刃

民進黨政策會執行長王義川將遞補進立委席次入立院,他能言善道,從政之路走的是幽默詼諧非典型路線,今年大選中發起「搶救義川大...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