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劃法修正後衝擊 政院:明年度總預算恐須重新編列
藍白合作三讀通過選舉罷免法、財政收支劃分法和憲法訴訟法修正案,行政院今天大動作對外指出,財劃法修正未搭配修法下放事權,造成中央與地方財政分配不均,且修法並未訂生效日期,循例將在公告後3天生效,明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首當其衝,甚至需要重新編列。
據財政部試算,財劃法修正後,中央將釋出3753億元下放地方,並維持不少於上年度的一般性預算補助(113年度為2501億元),牽動全台財源重分配。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今天上午偕財政部長莊翠雲、主計總處主計長陳淑姿舉行記者會,說明修法後對中央財政與地方收支的影響與衝擊。
李慧芝遺憾指出,在野黨未經充分討論,及中央和地方政府未取得共識跟溝通前,便倉促完成此次修法。她說,按照「地方制度法」規定,社會福利、教育文化、警政水利和交通都屬地方自治事項,應由地方政府自有財源優先編列預算支應。
李慧芝表示,中央深知各縣市自籌財源能力不同,長年透過透過一般性補助款、各部會的計畫型補助款及前瞻基礎計畫,協助財政能力不佳的縣市減輕負擔,幫助地方強化公托教育、照顧醫療,各面向的社會投資及公共建設,近年來,各縣市財政已逐漸轉為賸餘,長短期債務減少。
她指出,政院對財劃法修正抱持開放態度,但凝聚共識需要時間,在野黨在取得共識前就強行三讀修正財劃法,可能造成正在推動的計畫被迫延期和中斷,且修法未設定生效日期,總統一旦公布三天內就會生效,明年度總預算將受到嚴重衝擊,甚至需要重新編列。
陳淑姿補充,明年度總預算已在審查中,新法生效後如何因應調整或修正預算分配,主計總處仍在研究中。據悉,不排除使用追加減預算方式調整。
此外,三法三讀過關後,行政院長卓榮泰已言明法案窒礙難行,將尋求憲政救濟,外界關注府院如何沙盤推演,比如提出覆議、閣揆不副署,或總統不公告等救濟方式。李慧芝指出,行政院尚未收到三讀後的條文,相關因應措施都在評估中,會尋求以合憲的方式及憲政程序完成救濟,也期待明天大法官人事同意權審查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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