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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呂錦茹法院裁定請回 檢方若要抗告須有新證據支撐

台北地檢署偵辦大罷免雙吳連署涉偽造文書案,繼日前搜索約談國民黨罷雙吳四騎士後,經比對扣案手機與被告供詞,認為國民黨台北市黨部主委黃呂錦茹為幕後操盤手,前天搜索約談黃呂錦茹、台北市黨部書記長初文卿、總幹事姚富文、第一區黨部黨部執行長曾繁川4名被告到案,檢察官認為4人有串滅證之虞,昨晨依偽造文書、違反個資法等罪向法院聲押禁見。
法院昨晚漏夜開庭審理,經過24小時聲押、閱卷、開庭調查,認定檢方卷內並無任何供述證據或客觀證據,可認定黃呂錦茹有經手提議人名冊,無法僅因黃呂錦茹身為國民黨台北市黨部的最高層,就推論她同意或指示偽造提議人名冊,今晨裁定黃呂錦茹與曾繁川請回。
至於初文卿、姚富文則有涉及偽造提議人名冊事實,且有刪除與他人LINE對話紀錄,足認2人有滅證之虞,裁定羈押禁見,2人今晨搭囚車前往台北看守所。
針對黃呂錦茹被裁定無保請回,台北地檢署指出,待收到裁定書後,再研議是否提起抗告。對比檢方去年偵辦柯文哲涉及京華城弊案,檢方首次聲押柯文哲未果,立即提出抗告,高院審理後撤銷發回,最後成功羈押柯文哲。檢方這次面對黃呂錦茹無保請回,卻未立即提出抗告,是搜扣書證物不足?抑或是人證供述不足以說服法官?得看北檢究竟掌握多少實質證據,如要抗告須有新證據支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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