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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罷綠委連署!國民黨板橋黨部執行長20萬交保 新北檢提抗告遭駁回

新北地檢署偵辦新北市4名民進黨立委罷免連署案,訊後將國民黨板橋區黨部執行長謝慶認等6人聲請羈押禁見,法院裁定6人均3萬至20萬元全獲交保,新北地檢署針對謝慶認等5人提抗告,另關於志工應大華則未提抗告,台灣高等法院今針對謝慶認、書記蔡甘子、三重區黨部執行長部分駁回抗告,不得抗告而確定。
另外,檢方針對罷團「新北大掃除」蘇巧慧案領銜人譚鎮耀、召集人王昱人提抗告部分,高院尚未做出裁定。
高院指出,新北地院認定謝慶認、蔡甘子、羅大宇涉犯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1條、刑法第216條、第210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8條之2等罪,犯罪嫌疑重大,且有事實足認有串證及滅證之虞,但卷內有客觀事證可供調查或鑑定,不一定要完全仰賴被告與共犯間一致供述才能釐清。
高院認為,藉由具保及限制住居、出境、出海等手段,應可替代羈押而確保偵查程序順利進行,新北地院裁定並無違誤或不當,檢察官抗告無理由,裁定駁回。
新北地檢署偵辦新北市4名民進黨立委罷免幽靈連署案,複訊後聲押6人,分別為罷團「新北大掃除」蘇巧慧案領銜人譚鎮耀、召集人王昱人,板橋區黨部執行長謝慶認、書記蔡甘子,以及三重區黨部執行長羅大宇、志工應大華。
新北地院召開羈押庭後,16日晚上分別裁定譚、王、謝、羅各20萬元交保、應15萬元、蔡女3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及限制出境、出海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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