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新聞
0:00 /
0:00
三峽大車禍3死12傷 家屬因強制險恐難領被害補償金

新北市三峽區昨天下午發生余姓老翁開車高速衝撞鄰近三峽國中放學人潮,造成3死12傷重大車禍,新北地檢署事後除立刻成立專案小組,指派重大刑案專組檢察官偵辦,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新北分會也緊急派員協助家屬,提供即時關懷和相關法律服務,可惜3名死者家屬恐無法請領最高180萬元的遺屬被害補償金。
律師廖芳萱指出,犯罪致死的遺屬補償金,請領對象為被害人父母、配偶及子女。但依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規定,「因犯罪行為被害致死亡者之遺屬、致重傷者及性自主權遭受侵害之人,得申請犯罪被害補償金。但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得請求給付或補償者,不適用之。」
昨天三峽3死車禍中,死者家屬會因為已先由強制險進行死亡理賠,就屬上述請領但書規定,不適用請領法定最高的180萬元遺屬被害補償金,但除汽車強制險理賠外,家屬可另提民事訴訟向肇事的余翁求償。
新北檢說明,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規定,凡因犯罪行為死亡、重傷的遺屬或被害人,無論肇事者是故意或過失,均得依法提出申請,如已依強制汽車責任法請求給付或補償者則不適用。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共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