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之眼】再次被玩弄於股掌之上的藍白兩黨?
行政院長卓榮泰於7日邀請立法院朝野黨團幹部至行政院溝通,針對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無法付委的的三點爭議,達成共識;8日立法院院會前,召開總預算案的第四次黨團協商,隨即於會議完成一讀程序,總預算案順利付委,結束了本次預算會期開議以來,肇因於行政院未依法編列預算,所造成近兩個月的朝野對壘。
三點爭議所達成之共識:一、禁伐補償:行政院同意明年以追加預算方式,達到每公頃6萬元補償,以後逐年則在年度預算中直接編列;二、健保點值:在明年6月30日前,達成1點0.95元的目標;三、公糧收購:對於立法院「每公斤收購價格提高5元」之決議,農業部應於12月31日前,提出完整方案。
就共識內容來看,健保點值與公糧收購仍有變數,但至少禁伐補償可望達成每公頃編列6萬元,符合《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條例》之規定。就此,必須提出質疑的是:先前行政院堅持以「違憲、違法」為由,拒絕編足,僅於總預算案中,將補償額度從按修法前每公頃3萬元、增加至4萬元編列,並放話表示正思考「依法聲請釋憲」、「請憲法法庭做出公正的判決」;而今以追加預算方式,補足每公頃少編的2萬元,難道就不會有「違憲、違法」的疑慮?
根據《預算法》規定,追加預算附麗於總預算,係對總預算科目及金額進行增加,兩者具有一致性,並非單獨存在;在立法院審議通過追加預算案後,行政院據以調整總預算執行。
按此,若總預算中每公頃編足6萬元是「違憲、違法」,則以追加預算方式編列,依然是「違憲、違法」;若以追加預算方式達成每公頃編足6萬元,沒有「違憲、違法」的疑慮,則在預算案中每公頃編足6萬元,也沒有「違憲、違法」的疑慮。
所以,這裡沒有說破的是,行政院其實是自打嘴吧,凸顯了執政者的蠻橫與無理;口口聲聲的財政紀律,不過就是政治算計下的口實與工具。一旦簽下協商共識後,所有「違憲、違法」的討論,就全被一股腦兒拋棄於九霄雲外,誰想要再弄清楚是非對錯,就是破壞「河蟹社會」的罪人。
正是在這一片理盲濫情的氛圍中,對於總預算案的付委,各界幾乎一致以行政院是「妥協」與「讓步」來解讀。筆者小肚雞腸、生性猜疑,每每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就此提出不同見解。
行政院並非以較為簡單的「撤回原案、改提總預算案修正案」的方式,解決禁伐補償僅為足額編列的問題,而是繞了一大圈,以「明年提追加預算案」的方式,補足每公頃少編的2萬元;這是行政院找臺階下,為了避免撤案再提的尷尬,還是另有蹊蹺?
須知,追加預算是在法定預算上追加,無總預算則無追加預算,亦即,立法院必須先三讀通過總預算案,行政院方纔能續編,為了補足禁伐補償法定金額之追加預算案,交付立法院審查。行政院是否意圖以區區約20多億元的禁伐補償追加金額作為支點,發揮槓桿作用,「護衛」整體支出規模大幅擴張、破紀錄高達3兆2,740億元之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順利過關?
又,追加預算案的編列,並非我國行政與立法的常態;一旦提出,追加的金額,往往是百億元起跳。以最近20個會計年度為例,僅有:97、100與113三個年度,有追加預算案的編列;金額則分別為:258.61、185.72與1,000億元。
讓筆者懷疑的是,行政院是否已經有明年度必須編列其它追加預算的規畫,例如,又要國人再拿出千百億元,補貼台電虧損?如此,則可於編列追加預算案時,一併夾帶這些正在規畫中的其它追加預算,「綁」禁伐補償追加額度提出。
不論是上述何種情況,在野的藍白兩黨,只怕是被玩弄於股掌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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