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發基金調查委員會通過運作要點 先為了王義川吵一架
立法院國發基金調查委員會今天通過運作要點,調查期間自民國113年12月18日至114年4月30日,經過委員會決議得延長,調查對象為國家發展委員會及其所屬、行政院國發基金管理會等有關機關,國發基金調查委員會必要時得依規定舉行聽證會。
立法院國家發展基金不當投資暨管理失職調查委員會今天舉行第2次全體委員會議,討論國發基金調查委員會運作要點。民進黨立委鍾佳濱首先提出會議詢問,認為先前舉行的召委選舉不符議事規則,民進黨立委莊瑞雄也質疑,民眾黨立委黃國昌擔任主席不適切。
擔任會議主席的黃國昌表示,有關國發基金調查委員會的運作,民進黨團原先推派立委柯建銘,後來才改派立委王義川參加,並且列入上周五立法院會的報告事項,在場沒有任何黨團跟立委提出異議,本次會議通知也是發給王義川,而不是發給柯建銘。
不過,鍾佳濱主張議事錄錯誤,提案要求移除錯誤部分,例如把王義川從列席委員改為出席委員,同時以附件登載召委選舉人名冊。國民黨立委林思銘隨後提案停止討論,引來民進黨立委不滿憤而離席,最終按照林思銘提案通過,否決鍾佳濱所提修正案。
經過將近2小時的爭辯,國民黨立委楊瓊瓔、林思銘、游顥提出調查委員會運作要點,經過逐一確認在場國民黨立委意見,最後無異議通過。
根據運作要點,國發基金調查委員會依照各黨團院會席次比例,總共推派14人,分別由國民黨團推派7人、民進黨團推派6人、民眾黨團推派1人,會議須有3分之1立委出席,決議以出席委員過半數同意為之,出席委員不足3人不得議決,必要時得以秘密會議方式進行。
運作要點規定,調查委員會詢問相關人員,必須以懇切態度,不得有強暴、脅迫或以其他易導致心理強制的狀態,不得強迫證人為不利己之供述,並且告知證人有拒絕證言的權利及事由;接受調查詢問的人員當據實答復,絕無匿、飾、增、減。
運作要點明定,委員會調查期間自民國113年12月18日至114年4月30日,經過委員會決議得延長,並於必要時依照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舉行聽證會。
另外,運作要點也規定,聽證會終結後15天內,應該提出聽證會報告,而在調查終結後30天內,委員會也要向院會提出調查報告及處理意見。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