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外人員性騷遭控吃案還被「秋後算帳」 監院糾正…僑委會回應了
監察院今天指出,僑委會在得知駐外人員涉性騷擾時,未依法採取有效糾正措施,後續又以追溯曠職等理由給予被害人2大過處分,有違反禁止申訴報復規定疑慮,因此通過糾正。僑委會回應,尊重監院權行使,但就相關事實認定,並無吃案問題。
僑委會駐巴西聖保羅僑教中心人員去年指控上司張希賢性騷擾,並控僑委會吃案,後來又指遭僑委會秋後算帳,考績被打丙等。僑委會當時回應,考績作業都依法定程序辦理。
僑委會指出,基於「性騷零容忍」政策,去年6月15日第一時間獲悉任職巴西聖保羅女員工,疑似遭時任主任張希賢性騷擾,即分別與雙方當事人訪談,並責令張希賢減少與該員工對話及業務或私下接觸,兩人獨立工作,該員工女不再隸屬張希賢管理。且著手張希賢調職返國程序。
該員工當時表示,接受上述措施並明確表示不提出申訴。之後因得知將通盤檢討駐區人力配置,始再公開受性騷擾為手段,目的在於不願接受機關的人事調度安排。事後,該員工對其調動向保訓會提出申訴已遭駁回,並認定非對其之不利益處分。
至於張希賢性騷擾懲處僅申誡一次,僑委會表示,是依照聘邀外聘委員與機關人員組成的調查小組,綜合該員工與張希賢互動情形建議懲處額度,考績則是根據張希賢工作表現,並考量其懲處後核給。該員工考績則是因其有辦理採購未驗收即先行付款,延宕多項工作等具體事由核實評定。該員工主張其考績丙等為因性騷擾申訴而受的不利益處分,已向保訓會提出復審,保訓會認定並無關聯,絕無監察院糾正指「因申訴而遭到不利處分」的疑慮。
僑委會指出,該員工駐外期間曠職及未經核准與中資機構人員聯繫交往,是經僑界檢舉、立委質詢並有媒體披露,與性騷擾申訴無關。僑委會是經謹慎查證屬實,該員工曠職超過五日,依考績法核予一大過,僑委會並無裁量權限。該員工去年9月甚至試圖聯繫台僑、協助中資友人非法入境巴拉圭同行旅遊的離譜行徑,已嚴重損害國家利益,僑委會按其違失情節依法懲處,並無監察院所指違反行政程序法平等原則、誠信原則,與其提出性騷擾更毫無關係。
僑委會表示,身為駐外人員,應以國家利益為優先,不應對於與中資互動的規定視若無睹。此外,公務員依規定出勤是最基本的原則,該員工曠職明顯有違本分。為維官箴,僑委會作相當的懲處,絕對經得起檢視,呼籲應提防有心公務員藉口受性騷擾,干擾機關正當管理的不實投機性行為,杜絕僥倖心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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