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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土計畫法是否展延惹議 全國地方正副議長聯誼會建議「暫緩」
國土計畫法擬明年4月30日上路,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初審通過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實施日期展延等條文朝野立委未達成共識;全國地方議會議長、副議長第3次聯誼座談會,日前在嘉義縣舉行,通過綠營嘉縣議長張明達提案,建議內政部在國土計畫配套措施未到位前,暫緩實施。
張明達說,國土計畫法在中央與各地方政府未充分溝通,民眾未明確清楚權利義務情況下,明年上路,導致民眾恐慌社會紛擾,多數農業縣市,因為國土計畫法對農業使用的土地(農1),說明不夠詳細,多數農民或農地擁有者認為土地使用權益受到限制,財產嚴重受到損失剝奪,對此也未見相對應補貼配套,導致民眾恐慌憤怒。
國土計畫法第1條「為因應氣候變遷,確保國土安全,保育自然環境與人文資產,促進資源與產業合理配置,強化國土整合管理機制,並復育環境敏感與國明土破壞地區,追求國家永續發展,特制定本法。
張明達表示,站在國家永續高度,在諸多疑慮尚未釐清前,建議暫緩實施,以免破壞立法美意,讓國土法蒙受惡法之名。建請內政部採納辦理。
嘉縣議會主辦的全國地方議會議長、副議長第3次聯誼座談會,23、24日在太保市長榮文苑酒店舉行,這是張明達任內第2次主辦,出席包括聯誼會會長新北市議長蔣根煌、人事行政總處蘇俊榮、內政部次長吳堂安、民政司長鄭英弘、以及全國各地縣市議會議長副議長。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11月21日初審通過國土計畫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對於實施日期展延相關條文,朝野立委無法達成共識;列席的內政部國土管理署長吳欣修說,因立委提案版本眾多,且出發點不太一致,建議保留送黨團協商。立委徐欣瑩透過國民黨立法院黨團代發出朝野黨團協商通知,下午將協商朝野立委提出的土計畫法修正草案,請內政部等行政機關列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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