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榮泰:財劃法不能只分錢不分責任 擬3方案但沒機會跟國會談
行政院長卓榮泰今天表示,財劃法是一個沒有辦法解決的癥結點,把中央的錢拿去地方,這可以談,但只分錢,不分責任,這個是不行的。其實行政院都有腹案,但因為國會都在抗爭,所以沒有辦法跟國會談。
行政院長卓榮泰日前接受「下班瀚你聊」節目專訪,內容於今晚播出。針對立法院去年底三讀修正通過財政收支劃分法部分條文,卓榮泰表示,行政院認為原本的財劃法或許不是最理想,但執行起來是最有把握的。
卓榮泰指出,財劃法是把中央的錢拿到地方去,這可以談,但是只談錢而不談事權,只分錢,不分責任,這個是不行的。他認為財劃法是一個沒有辦法解決的癥結點。
卓榮泰提到,針對財劃法,行政院也有研擬3個方案,但苦無機會跟國會談,因為國會都在抗爭中。如果能夠坐下來談,談出一個好的方式,讓地方把錢帶過去,也把事權、責任帶過去。
卓榮泰說明,跨縣市、長時間、跨年度的重要計畫,中央政府來做,地方可以做地方自己的事情,這個都是可以談的,其實行政院都有腹案,只是沒有辦法跟國會談而已。
針對憲法訴訟法,卓榮泰談及,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已經提出釋憲,並附帶暫時處分。暫時處分就是把新法先凍結住,讓舊法繼續生效。
由於目前大法官人數只有8人,但立院三讀通過的法案至少要10名大法官才能評議。卓榮泰指出,這個部分法界有很多的討論,還有人提預防性救濟等。他不能替大法官決定,但如果大法官覺得適用新法,那大法官就是把自己開憲法法庭的資格給抹殺掉。
卓榮泰說,如果大法官決定現在還是適用舊法,當然可以用8名大法官來進行後續的一些決定。現在就看大法官怎麼決定,完全尊重大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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