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菊臥病請假4個月拚積極復出 遭質疑該自覺請辭

監察院長陳菊身體有恙,因病請假,迄今已超過4個月,遂生政務官是否能請假這麼久的討論。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前委員桂宏誠說,應無違法問題,但若認為監察院長一職於國家有貢獻,這時該辭職了。監院回應,陳菊請假按規定,一切合法。
陳菊因治療腦血管阻塞在高醫住院、復健中,就連前總統蔡英文、副總統蕭美琴也前往探病。從陳菊身體出現狀況起開始請假,至今已約4個月。
對於陳菊是否能請假4個月以上,桂宏誠表示,陳菊是政務官,現在一般做法上,對於政務官也適用公務人員請假規則,不過公務人員請假規則是保障做到65歲退休的常任文官,這是種職務保障,政務官沒有職務保障,陳菊任期現剩一年多。這2、30年來,沒有碰到一個院長請病假這麼久,都還繼續在職。如果按照公務人員請假規則,陳菊要適用的話,她自己也覺得應該適用的話,政務官跟事務官還是要有區別,看她自己有無覺悟。
桂宏誠說明,以一般公務人員來說,一年度的不扣薪病假有28天,陳菊已經跨年度,即便從今年開始計算,也已經超過28天。一般公務人員經過長官、首長同意,可以繼續請病假,但陳菊就是首長,那怎麼辦?監察院人事室處理此事,一定把陳菊當成公務人員來看,當然也全部適用,可以說她沒有違法問題,因的確沒有法令規定,她上班時間那麼少是可以的,因為有些公務員真的有這個狀況。
桂宏誠說,現行請假規則是公務人員的權益保障,政務官沒有權益保障,陳菊還要適用的話,監察院人事室可能也會給她建議,但他終究覺得還是不太妥當,如果她覺得說自己的工作很重要,院長的職務對整個國家很有貢獻的話,其實這時該辭職了。
監察院秘書長李俊俋表示,陳菊請假均依照相關規定辦理,一切合法。至於外傳陳菊請親人代為遞出辭呈,由於監察院長任免權屬總統權限,監院無任何相關消息亦無任何評論。
監院人士指出,陳菊從4月起已經向監察院請延長病假,依照公務員請假規定,2年任職時間延長病假不得請假超過一年,陳菊的任期可以到明年7月30日卸任,若按照請假時間推算,不會超過延長病假規範。陳菊以繼續請假方式,有積極復出準備,而非請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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