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明擬通過《青年基本法》 每4年須制定政策白皮書
行政院會明日將通過《青年基本法》草案,政務委員史哲30日表示,青年議題已成各縣市施政主流,據統計,已有10個縣市將青年事務列為一級單位,中央政府擬定的「青年基本法」,也是回應「青年主流化」議題,揭櫫當今社會對青年世代的重要價值。
此次草案主要明定青年定義為18歲至35歲,要求政府應建立青年參與機制、鼓勵青年返鄉、促進青年參與公共事務。條文中亦規範政府每4年須擬定青年政策白皮書,未來行政院長也將親自召集學者、部會與青年設置青年事務發展會報,透過提高決策層級,落實「青年主流化」。
草案中亦規範政府應考量國家發展方向、社會需求及政策願景,每4年擬訂青年政策白皮書,並要求行政院設置青年事務發展會報,由行政院院長召集學者專家、機關首長及青年代表組成,審議、協調、推動及督導相關事務。
青年基本法自2017年提出討論至今,教育部草案版本經與地方政府及相關部會協調,現已完成預告程序,預計明天通過行政院會,將函請立法院審議。
史哲說,賴政府重視青年議題,今年已推出青年百億海外圓夢基金,協助青年赴海外交流的海外翱翔組吸引4184人報名,高中生占1523人、18歲至30歲占2661人,最後錄取613人,競爭激烈,開放自由提案的圓夢工廠組共269人申請,錄取54人,預估後續申請人數還會上漲。
史哲表示,青年議題已成各縣市施政主流,據統計,已有10個縣市將青年事務列為一級單位,比如六都中就有四都成立青年局,另有8個縣市設立二級單位,且幾乎所有縣市都設置青年事務委員會或青年諮詢委員會,中央政府擬定的「青年基本法」,也是回應「青年主流化」議題,揭櫫當今社會對青年世代的重要價值。
此外,史哲指出,草案也規範,政府對青年返鄉應提供必要協助,且應採取具體措施促進青年身心健康、預防物質濫用、強化數位社會防治、支持非營利青年團體、4年須制定一次青年白皮書,以及在行政院成立青年事務發展會報,由行政院長召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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