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造成恐慌!補除籍證明近大限 陸配怕變人球

移民署要求約一萬兩千名在台定居的陸籍配偶補繳「喪失原籍證明」,若至六月底未繳,戶籍可能遭撤銷,甚至面臨遣返,引發新住民焦慮與各界質疑。桃園市已接獲卅二人求助,新北市府也有八件求助案,桃園市副市長蘇俊賓批評,政策根本是在懲罰弱勢。
蘇俊賓說,市府向中央機關請求受影響名單以利協助,卻因個資理由遭拒,導致地方政府想幫也無從下手。「不負責任的政策,帶給新住民族群不必要的恐慌。」蘇指出,有些年長或不諳網路的新住民,即便依法可申請具結或延長,也因資訊落差錯過時效。
桃市府表示,由於移民署未提供數據,無法得知實際受影響人數,僅知有卅二名陸配透過市府管道求助;不少人因來台年代久遠、未建電腦資料,難以取得除籍紀錄,此外大陸各省分地方法規不一,也有部分地區無法核發除籍證明。
據了解,個案中有陸配委託大陸親友代辦,但被要求委託書須在台辦理公證並經海基會及海協會認證,造成辦理時程延宕;有人因台胞證逾期需重新申辦,但代辦旅行社聽聞申辦事由後拒絕受理;也有人年長獨居且不諳網絡操作,又無交通工具,僅能以電話聯繫尋求協助。
桃市府表示,陸委會副主委李麗珍上周率團到市府時已向陸委會嚴正反映,盼中央重新檢討執行方式。
金門縣新二代兩岸交流協會理事長羅建華表示,手中仍有七、八個案待協助處理。她說:「很多姐妹離開大陸已廿、卅年,父母過世、親友斷聯,還要求人幫忙辦除籍,甚至不知該找誰,真的很困擾。」
有不具名陸配表示,她一九九三年來台,十一年後取得身分證,當年未曾被要求繳交除籍證明,如今根本不知去哪申請,甚至擔心兩岸皆不認可身分,「會不會最後變成兩邊都不收的人球?」
北市民政局長陳永德說,移民署事後補查已取得中華民國國籍的陸配,要求補件根本是「擾民」。他質疑:「很多陸籍新移民已在台生活多年,如今卻被要求證明已失去原國籍,對新住民而言是極大困擾。」
為協助受影響民眾,桃園市府已設立專責窗口與諮詢專線,於市府法律諮詢處與新住民文化會館提供協助。羅建華也呼籲,有需要協助的姐妹應盡早尋求民間團體或地方政府支援。
移民署昨表示,已接獲逾五千人補繳,將主動聯繫桃園市府提供協助,民眾若遭遇困難,可向移民署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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