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配除籍證明陷困難 陸委會:盡力協助不會逕予撤戶籍

針對桃園市政府反映陸配除籍的個案問題,陸委會23日表示,該會與移民署願與縣市政府協力合作,全力協助當事人依法完成放棄原籍之作業程序。陸委會強調,倘個案因故逾越6月30日的繳附期限,只要當事人展現積極處理態度,儘速提出相關需求與說明,政府仍然會盡全力協助當事人處理問題,不會逕予撤銷戶籍。
陸委會23日傍晚發出新聞稿表示,針對桃園市政府反映有32名中國大陸配偶陳情協助無法及時繳附喪失原籍證明問題,該會與內政部移民署及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均持續透過多元管道受理民眾反映各類疑義與困難,並已於北部、中部及南部辦理3場次宣導說明會,今、明兩日亦在台東與花蓮舉辦東部說明會,積極協處民眾所遇問題。
陸委會續稱,有關桃園市政府所提32名個案,該會已與市政府密切聯繫中,如有需要均會協助處理。該會也呼籲各縣市政府,若有接到民眾陳情,皆可轉由移民署及本會接手服務。
陸委會強調,本會與移民署歡迎各縣市政府協力提供需協處的個案資訊,中央與地方政府共同合作,全力協助民眾完成繳附作業,尤其是針對無子女長者、偏鄉社經弱勢者面對的數位資訊落差,政府可透過地方鄰里系統,找出這些弱勢長者,並提供專人實體協助。
陸委會指,截至目前受理情形,完成繳附喪失原籍證明者已將近5,200名;向主管機關申請具結替代或延後辦理及反映困難者累計近2,400名,另海基會協助文書驗證數也超過7,100件,顯示多數原陸籍人士都願意配合落實法律規定。
陸委會重申,原陸籍人士在台安居樂業的前提是擁有完整合法的身分,陸委會願作陸配永遠的娘家與堅實的後盾,如有任何問題均可向陸委會尋求協助,也請尚未完成繳附的民眾儘速向移民署提出。
陸委會最後再強調,倘個案因故逾越6月30日的繳附期限,只要當事人展現積極處理態度,儘速提出相關需求與說明,政府仍然會盡全力協助當事人處理問題,不會逕予撤銷戶籍,民眾毋須過度擔憂;只怕置之不理,才會影響自已的身分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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