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普用「外國敵人法」驅逐委國移民 聯邦德州法官裁定違法

德州聯邦法官5月1日裁定,川普政府不得援引1798年的「外國敵人法」(Alien Enemies Act,外敵法)驅逐委內瑞拉移民。
「今日美國報」報導,德州聯邦地方法官羅德里格茲(Fernando Rodriguez)在36頁的意見書中寫道,川普政府不得利用外敵法拘留或遣返被指控的委國黑幫「阿拉瓜火車」(Tren de Aragua或譯Train of Aragua)成員,否則便是違法。
川普總統3月發布公告,聲稱委國黑幫入侵美國,主張他有特殊權力可驅逐被政府認定為黑幫成員的移民,不用經過法律程序。
川普於2018年任命的羅德里格茲寫道,「無論法院或政黨,都沒有質疑行政部門可以主導拘留和驅逐在美國涉及犯罪活動的外國人」,但「歷史紀錄清楚表明,總統援引外敵法超出其法規範圍,違背法規條款的簡單、普通涵義」。
美聯社報導,羅德里格茲成為首位裁定「外敵法」不能用以對付共和黨政府聲稱「黑幫成員入侵美國」的法官,裁決意義重大,形同認定總統濫權。
川普的公告引發連串訴訟,因為政府試圖把他們認定為幫派成員的移民遣返至薩爾瓦多一座惡名昭彰的監獄。
美國公民自由聯盟(ACLU)委任律師格勒恩特(Lee Gelernt)表示,「國會從未打算以這種方式運用這項法律」。
羅德里格茲表示,他不會干涉政府透過其他方式驅除無證移民的權利,但外敵法行不通。
川普政府抨擊這項裁決,白宮副發言人德賽(Kush Desai)發出聲明表示,「川普政府致力利用憲法和國會賦予行政部門的每一項權力,履行這一任務;我們有信心,我們將為美國人民取得最終勝利」。
眾院西語裔黨團主席、紐約州眾議員埃斯派亞特(Adriano Espaillat)發出聲明表示,法官已明示,「我們都知道的事實是:川普政府違法利用外敵法,未經正當程序將移民驅逐出境」。
外敵法在美國歷史上只用過三次,均經由國會宣戰,分別為1812年美國第二次獨立戰爭、第一次世界大戰與第二次世界大戰,後者用以驅逐日裔美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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