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小說寫到警察找上門!陸50多名作家遭「跨省抓捕」 律師組團隊援助…爭議在哪裡?

【文.陳彥澐 整理】
近年來中國對於戲劇、小說題材規範越來越嚴苛,更大刀闊斧的禁止各類型題材,卻也被外界評為「文字獄」、「遠洋捕撈」,刑罰不符合比例原則,更有北京、上海律師願提供作者援助,幫助這些網路小說家度過難關。
寫小說寫到警察找上門!中國自去年6月開始,就發生執法單位跨省「遠洋捕撈」小說作者約50人,這些作者都因為曾在網路平台「海棠文學城」發表BL耽美(描述男性之間的同性戀愛)小說,遭「涉嫌製作、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等罪名抓捕。想不到時隔一年,「遠洋捕撈」再度發生。
中國為何禁止?
近年中國嚴格的審查機制,卻造成許多戲劇胎死腹中。根據美國之音報導指出,中國政府要求戲劇應符合「正確」的政治及價值導向,像是不能損害國家形象、不可過度誇大社會問題、拒絕非正常的性關係(例如:亂倫、同性戀、性暴力)、早戀、轉世輪迴…等,也因此自2022年後幾乎所有的「耽改劇」都轉為以兄弟情為主軸。
小說家遭跨省追捕
自2024年6月開始,中國地方政府跨省抓捕耽美小說作家,數量多達50逾人。這些人被逮捕的理由不一,即便是在伺服器設在台灣的「海棠文學城」網站發表作品,仍舊引來警方抓捕、罰款,最重甚至可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
根據微信公眾號「水瓶紀元」指出,這些小說家多為二十多歲出頭的女性,且均仰賴寫作維生。海棠文學城站上就有多名人氣作家失聯、停更,其中更不乏高人氣創作者,甚至就連經銷商也被逮捕,引發創作者的恐懼,寫信要求站方將文章下架、放棄收益,避免筆下作品成為證據確鑿的關鍵。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363條,「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是指以牟利為目的,製作、複製、出版、販賣、傳播淫穢物品的罪行,情節嚴重者最重可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沒收財產。
根據端傳媒報導指出,為了繳納高額的罰金或爭取減刑,不少作者皆須努力籌錢或上微博發文募款還清「贓款」,甚至貼上判決書、貧困證明以示非詐騙。但整起事件有受害者嗎?「水瓶紀元」的文章中指出這些被判為「違法所得」的資金來源為讀者,但讀者卻否定自己為受害者,更認為「一場除了被告,無人受害的犯罪,到底是一種怎樣的罪行?」
而判刑輕重的標準之一「傳播淫穢電子信息」包含了點擊數和違法所得,點擊數門檻更從原本的10000次降低為5000次,讓不少網友們認為在如今流量為王、社群媒體發達的年代,似乎難以被認定為衡量的標準。
寫小說比性侵還嚴重?
由於觸犯「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的刑責較重,耽美圈作者雲間就被判刑4年有期徒刑、184萬人民幣的罰金,天一更被判刑10年之久,引發輿論發酵,直言強姦罪都沒被判這麼重。此事也引起北京、上海的律師團隊關注,免費援助當事人並優先為已被羈押、處境艱難的創作者提供法律援助。
中國網友在微博怒批「我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我不同意遠洋捕撈,量刑過重!人民想要一個回應!我們在恐慌!」、「我對作者的喜愛,最終成了作者的量刑標準」。
「遠洋補撈」爭議
BBC中文網指出,此類中國地方政府跨越省分辦案的方式愈發頻繁,違法違規跨省抓捕民間企業家,並處以查封、凍結…等手法增加「罰沒收入」。《人民日報》、《農民日報》都曾呼籲須依法保障企業或個人財產行為,但根據中國財政部公布數據,地方政府非稅收入逐年增長,罰款比稅收還好賺。
自由亞洲電台直指此番抓捕這類小說家的行徑就只是為了為地方政府帶來「遠洋補撈」的收入,藉由打壓小說家來達到文字獄的效果,沒有邊界性的網路產業更成為了地方政府伸手的目標。這些劇情真有如此深重的罪孽嗎?恐怕每個人心中都有自己的答案。
本文授權自今周刊,原文見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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