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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縣國小校長霸凌老師案成立 師嘆施暴者仍穩坐高位

屏東縣一所國小校長霸凌老師案,經屏東縣政府職場霸凌申訴處理評議會決議後,此霸凌案「成立」,教育處表示,將依規定進行議處。林姓校長表示,對於結果不服,將走救濟程序;蔣姓老師則在臉書寫道,「無言、無奈,但至少真相被揭露了。」
蔣姓老師去年6月向屏東縣政府正式提出職場霸凌申訴,經9個月後評議會評議結果為霸凌案「成立」。蔣姓老師在臉書寫道「終於,調查結果出爐,霸凌成立…可現實卻是,我依然必須每天面對那個施暴者,她依然穩坐高位,毫髮無傷。」
蔣在臉書上指出,事件起因是廠商供應營養午餐時誤將肉包配送到素食餐,讓吃素師生誤食而身心受創,他向校方反映,廠商竟要脅要停止供餐,校長則要他不要把事情鬧大,要求接受補償。他拒絕後校長便開始霸凌,在公開場合批評他,甚至放任廠商代表在協調時拍桌咆哮。
蔣指出,林姓校長的霸凌行為多樣,包括公開羞辱與孤立、行政刁難、製造內部矛盾、打壓專業成就等,以致於11至17人規模的小學校,竟有9名正式教師申請調校,其中不少是資深教師,而代理教師的流動率也居高不下。
縣府教育處表示,該案評議結果周間已送達申訴人及被申訴人,雙方當事人如有不服申訴評議決議者,得於法定期限內,依規定提出行政救濟。縣府也將依據「屏東縣政府職場霸凌防治申訴及調查處理要點」規定,對霸凌案決議成立的當事人進行懲處、調整職務、教育訓練或其他適當來處理,若當事人不服,仍可依規定提出救濟。
對此林姓校長表示,對於事件的內容及細節不方便透露,但對這樣的評議結果不服,一定會走救濟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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