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中的公民與社會/老公繼承老家公寓 去世後婆婆竟要媳婦歸還

一、時事掃描
老公繼承老家公寓 去世後婆婆要媳婦歸還!網勸她賣房後離開欺人太甚!一名人妻面臨喪夫之痛,想不到婆婆還要跟她爭奪老公留下的遺產,婆婆要求她將老公留下的房子轉讓給大姑,理由是大姑要獨自撫養兩個孩子,然而事實上她也是單獨扶養三個孩子的單親媽媽,婆婆甚至還說,「再借妳幾年,等孩子大了房子要還我」。其他人建議她,乾脆將房屋出售,遠離婆婆一家人。【2025/2/9聯合新聞網】
二、命題趨勢
《民法》繼承編規範了人的繼承關係、遺產分配,繼承原則採當然繼承主義,繼承方式包括限定繼承、拋棄繼承,並對繼承順序與遺產分配比例有詳細之規定。這樣的遺產繼承規定是假定了親等愈近者關係愈密切,但是在現實上,卻常因個案而有所差異,如何有完善的繼承制度,為當前社會常討論之議題。
三、牛刀小試
女網友在FB「爆料公社」發文,她表示6年前公公去世後,先生繼承老家,去年先生過世後,她獨自扶養3個小孩。不料今年過年,婆婆希望女網友將老家轉讓給大姑,並說:「先讓你暫時借住,等你小孩長大後,房子要歸還給大姑。」假設去世的先生並沒有留下遺囑,該房子所有權為先生一人獨有且是先生唯一留下的財產,沒有其他負債,女網友與婆婆之間的財產爭議,依據《民法》規定,該如何解決?
(A)房屋屬於先生的遺產,只有女網友與3個小孩具繼承資格
(B)婆婆得要求特留分,因此女網友必須分一部分房屋產權給婆婆
(C)百善孝為先,只要是婆婆提出來的要求,女網友必須無條件服從
(D)由於是繼承自公公,因此先生過世後,女網友必須將房屋歸還給婆家
答案:A
解析:先生過世後,房屋將成為遺產。依《民法》第1138條規定,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第一順位是直系血親卑親屬。因此將由女網友與3個小孩共同繼承,其他人不具繼承資格。
四、歷屆試題
某甲未婚無子女,僅有一兄長,父母過世後,仍繼續與兄嫂及姪兒姪女共5人同住。其兄過世後,甲善待嫂嫂,視姪兒姪女如己出,長年承擔其生活費用。如甲亦不幸身故,且生前未留遺囑,依我國民法規定,下列何者會是甲之遺產的繼承情形?(2024學測)
(A)無法定繼承人且無遺囑故遺產歸國有
(B)由其血親卑親屬姪兒與姪女共同繼承
(C)因其兄已逝故由姪兒與姪女代位繼承
(D)其嫂及姪兒姪女應繼分各為三分之一
答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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