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知悉性平案未通報致多名學生受害 監院糾正成大
監委紀惠容今天指出,國立成功大學台文所簡姓副教授民國96年起涉校園性別事件,相關教師知悉後並未依規定通報、查處,致後續多名學生受害,監察院通過糾正成大,並要求教育部就該事件及衍生事件等,持續督導成大確實檢討改進。
紀惠容今天透過監察院發布新聞稿指出,調查成大台灣文學研究所所學會檢舉性平案疑遭「報復」等案,發現校園性別事件有相關教師知悉後並未依規定通報、查處,致後續多名學生受害,顯有違失。
監察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於16日通過監委提案,糾正成大,並要求教育部就該事件衍生的校內學生會、系務運作爭議及教師互控霸凌事件等違背高等教育宗旨,持續督導成大確實檢討改進。
糾正案文指出,成大校安中心112年6月9日接獲通報人檢舉簡姓副教授涉有對學生言語及肢體騷擾情事,經成大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調查後,於112學年度第3次會議作成調查報告,認定簡姓副教授性騷擾行為屬實。
調查過程發現,早於96年間即有學生向系上教師反映簡姓副教授涉校園性平事件,但相關教師並未依性別平等教育法規定通報、查處,致使後續多名學生受害,直至112學年度第8次性平會議才認定相關教師違反通報義務、未盡輔導之責。
紀惠容認為,相關教師未敏感察覺校園師生互動踰越界線,且未盡通報之責,學校也未調查,即時阻斷簡姓副教授行為,致使多名學生後續受害,顯有違失。
紀惠容指出,成大簡姓副教授所涉校園性別事件,經學校性平會調查後,校教評會依教師法規定,作出停聘3年決議。教育部則函請成大重行釐清此案事實行為及態樣,並審酌情節是否達應予解聘且終身或1至4年不得聘任的程度。
紀惠容表示,因本案被害人多達5名,均為該師教授或曾教授之學生,被害時均為在學學生,調查結果均認定成立性騷擾,且多為違反專業倫理情形,原調查小組亦認定此案情節重大;但性平會重新審認結果認定該師尚不符合「解聘之必要」要件,維持停聘3年決議,實與相關法令規範意旨有別,應檢討改進。教育部允宜檢討強化校園性平意識及教師專業倫理,避免類案再生。
紀惠容強調,成大台文系所學會112年6月間於網頁公布性別事件後,衍生民眾陳訴該系時任主任疑涉報復事項,包括「系務會議與課程委員會之召開方式」等爭議,屬學校系務運作並涉及大學自治事項,教育部允應本於權責,釐清是否與告發校園性別事件具因果關係,並輔導成大秉持客觀中立原則推展系務,才有助建立互信以弭平歧見。
紀惠容指出,成大台文系發生系主任與教師互控職場霸凌案,經成大依規定程序處理,並經專案處理小組審議後,作成雙方職場霸凌行為成立的決定。此事件實與高等教育研究學術之培育人才、提升文化、服務社會、促進國家發展等宗旨有悖,教育部允應督導所屬依法妥處,完備必要行政程序,以保障雙方當事人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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