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總統府公布2032、2035年減碳目標 環團:至少要52%
環境部去年12月底公布第三期(2026年至2030年)溫室氣體階段管制目標,較基準年2005年減量26至30%,明天總統府將總統府氣候變遷對策委員會上提出2032年及2035年的減量目標。環團表示,若要符合2050淨零排放的法定目標,2035年應達到減量52%。
因應2050淨零碳排, 環境部依「氣候變遷因應法」規定訂定每5年一期的階段管制目標,環境部去年12月底公布第三階段(2026年至2030年)管制目標,落在26%至30%之間,比國發會提出的2030年國家自定貢獻(NDC)目標23%至25%成長最多5個百分點。
而為接軌國際作法,2032和2035年的減碳新目標,將在明天1月23日的第三次總統府氣候變遷對策委員會上提出,但目前仍未透露具體數字,但外界猜測,2035年減量目標有可能落在40%。
台灣氣候行動網絡研究中心總監趙家緯表示,環境部2024年12月公布新的2030年減碳目標,從原訂的24±1%提高至28±2%,並同時預告明天舉行的總統府氣候變遷對策委員會上將提出2032年及2035年的減量目標,但若要符合2050淨零排放的法定目標,台灣需於2030年達到減量40%才算足夠,2032年則應達成減量46%,2035年應達到減量52%。
趙家緯指出,伴隨2030年減碳目標提高,官方也正式提出該年再生能源的電力佔比需達30%。而若要達到2035年減量52%的目標,再生能源占比更需達到60%。然而當前再生能源目標落後,主因是過去政策過於重視衝高裝置量,缺乏以公正轉型和地方共融為目標的整體規畫與社會溝通,使再生能源發展機制欠缺公民參與及治理規範,導致失去社會信任,才延宕推動進程。
地球公民基金會、環境權保障基金會、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台灣環境規劃協會、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台灣氣候行動網絡研究中心等也透過共同聲明指出,因應巴黎氣候協定,世界各國都將在今年提出預估可達成的2035年減碳目標,也就是國家自主貢獻(NDC 3.0),呼籲政府在今年透過行政部門的協調、氣候變遷對策委員會的召集、以及更廣泛的公民參與,在今年11月的COP30前向國際與台灣社會提出符合氣候正義、政策一致性、資訊透明等原則的NDC 3.0。
該聲明也指出,2022年製造業碳排放量占比達到51%,其中石化、鋼鐵、電子產業又是排放量最高的產業,而石化和鋼鐵產業在低碳製程技術的發展、公私部門的資金投入、政策工具的支持上均遠遠不及能源部門,台灣尤其需要一套整合性的產業淨零轉型戰略,這包含積極的法規制度與碳定價、充足的公共預算、有效推動低碳產品生產與需求的政策工具、能引導私部門資金流向的綠色金融、必要的基礎建設規畫等,才能協助台灣難減排製造業加速去碳化,否則2035年減碳52%的目標必難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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