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危害預防新版指引出爐 6至9月啟動專案檢查105場

為了保護勞工遠離熱危害,勞動部23日發布「高氣溫作業熱危害預防4大策略」,若不合規定者複查檢驗後仍未改善,處3萬至30萬元罰鍰。6至9月啟動專案檢查,預計舉行105場次。熱危害預防指引有6大修正重點,如擴大適用對象,包含勞工、自營作業者、派遣勞工,並明定熱危害第四級時,工作現場必須設置遮陽、降溫設備,及提供休息場所、飲用水等。
因應夏季高溫來臨,勞動部今於新北國3增設金城交流道工程,舉辦「高氣溫作業熱危害預防示範觀摩會」,勞動部長洪申翰、職安署長林毓堂皆出席,現場公布新版「高氣溫作業熱危害預防指引」及預防4大策略。
有關高氣溫作業熱危害預防4大策略,林毓堂說明,第一,強化法制,加重防災責任:當熱危害達第四等級,應設置遮陽、降溫設備、休息場所,違反處3萬至30萬元罰鍰。6至9月啟動專案檢查共105場次,督促高風險業者做好防護措施。第二,更新指引,落實熱危害預防:連結即時氣象資訊、強化特殊作業樣態之降溫、休息及個人防護等具體採行措施。
林毓堂指出,第三,部會合作,擴大防護資源: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共同督促業者,落實高氣溫防護。結合抗高溫對策聯盟及地方政府,擴大防護宣導、輔導。第四,公私協力,提升改善率及監督檢查效能:推動改善追蹤查核計畫,結合專業團體協同檢查機構,確認改善成效。擴大與公(協)會團體合作,推動自主管理回報,提升防護量能。
有關「高氣溫作業熱危害預防指引」6大修正重點,林毓堂說明,首先擴大適用對象,包括勞工、自營作業者、派遣勞工。其次,明定熱危害第四級必要措施,應設置遮陽、降溫設備,並提供休息場所及飲用水等。第三,更新「高氣溫作業防護資訊網」連結氣象署各縣市區鄉鎮每小時即時資訊,以中央氣象署當地溫濕度,評估熱危害風險等級,並結合手機即時查詢熱危害風險等級及對應措施。
林毓堂表示,第四,增訂具變動性、臨時性之戶外作業防護,適用外送員、舉牌工等型態,提醒隨身攜帶充足飲用水、使用個人防護用品(如濕毛巾、防曬用品等),並善用對外開放之機關或店家休息,及做健康狀況即時通報。第五,強化特殊作業樣態之降溫及休息,適用高空電塔維修、道路施工、景觀路樹修剪等型態,應提供個人防護器具或用品,並預先規劃設置簡易休息場所。
林毓堂指出,第六,預防熱危害應提供具體採行措施圖示及說明,例如遮陽網、遮陽棚、傘等遮陽方式,或休息場所、降溫設施(如風扇、水霧等),也可使用個人防護器具或用品(如寬簷帽、風扇背心等)。
根據資料顯示,熱危害第四級是指戶外作業環境,因高溫造成勞工熱危害風險達到最高等級的狀況。當熱危害風險達第四級時,雇主應採取更積極的防護措施,包含提供遮陽設施、降低作業環境溫度、設置陰涼休息場所,並加強緊急應變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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