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部國有地標租供企業種碳匯 底價每公頃3萬元

財政部今天訂定發布攸關標租國有地供企業種碳匯的作業要點,預計第4季釋出首批標租案件,供具有林業專業的民間公司造林「種碳匯」,底價每公頃新台幣3萬元計算,租期最長可達40年。
為響應台灣2050年淨零轉型政策及活化閒置國有非公用土地,財政部國產署推動國有土地標租造林,建立標租國有土地供具林業專業的公司法人,執行造林及相關經營工作的機制,期望增加森林覆蓋面積,提升森林碳匯量。
國產署指出,財政部今年3月13日修正發布國有非公用不動產出租管理辦法,並於今天進一步訂定發布國有非公用土地標租作造林使用作業要點,定明訂約權利金底價、年租金、投標資格、租期等相關規範。
國產署表示,將規劃整合同一直轄市、縣市一定規模(每宗基地大於0.5公頃,每一列標標的不限宗數,總面積大於20公頃),現況非成林的國有閒置農業用地,辦理公告列標。官員指出,預計今年第4季北、中、南分署將各釋出一標的作為首批案件,原則上將在公告14天後開標。
國產署說明,凡在中華民國領域內的國內公司,公司營業登記項目有「造林業」且無停業登記情形,得參加投標,並以訂約權利金競標,底價每公頃新台幣3萬元計算;租賃期限10年,承租人得申請換約續租3次,租期最長可達40年,年租金則以申報地價總額1%計收。
國產署進一步表示,標租造林機制,不僅可促進國有土地有效利用,並可結合台灣永續發展政策目標,增進氣候變遷調適能力並強化韌性,降低極端氣候帶來風險,未來將持續推動國有土地以綠色永續概念提供利用與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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