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不放棄儘速完成交地! 興農球場土地已完成過戶台積電

攸關中科二期擴建的興農公司與會員球證補償爭議協商破局,中科管理局表示,「仍不放棄儘速完成交地作業」,包括已為興農球證會員爭取信託專戶,呼籲雙方繼續理性協商;另外興農球場土地也已完成過戶,台積電(2330)可啟動核配土地前置行政作業。
據了解,儘管中科管理已宣布,原訂第1季交地的時程被迫展延,但相關行政作業程序仍依法持續進行。其中,中科已和最大地主興農公司完成土地過戶,後續將依契約協調點作業。
另外,中科管理局也通知台積電,可進行核配土地前置行政作業,包括提出建廠規劃及租地申請等。
興農公司20日與會員權益促進會代表及其委任律師等人二度協商,並公布球證收回方案。但興農提出的補償價格雖已提高,仍與會員的期待尚有落差,中科已為會員爭取信託專戶,並專款專用,呼籲雙方再繼續理性協商,尋求共識,創造雙贏。
針對興農公司與會員間的球證補償議題,中科也就法律面提出三點意見:
首先,依民法第349條規定,興農公司既已出售持有土地予國家,本應擔保第三人(會員)對於買方不得主張任何權利,應負責妥善處理球證回收問題;且興農公司亦已明確如上承諾。
其次,中科向興農公司價購土地,並非收購該公司,故無適用公司法承受公司之權利義務;興農公司處分資產之行為,不影響該公司與球證會員間之債權債務關係。
第三,球證之發行,係由興農公司收取相關費用並與會員簽訂契約,雙方為債權債務關係;依民法第199條規定並參考實務判決,債權債務之主體以締約之當事人為準。依法應由興農公司及會員雙方持續溝通,尋求解決方案。
中科強烈呼籲興農公司與球證會員繼續理性協商,尋求合理共識。但如雙方對球證收回的價格仍無法獲得共識,中科建議亦可循法律途徑解決,訴請法院公正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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