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師看時事/歐盟永續法規 兩點因應
近年來,歐盟陸續提出多項永續相關政令與法規,企業須投入大量資源以因應合規要求。歐盟執委會於2025年2月26日提出了歐盟永續簡化綜合套案草案(EU Omnibus Simplification Package)(下簡稱EU Omnibus),旨在簡化永續報導流程,放寬部分揭露義務並降低企業合規負擔。
該套案影響範圍包含歐盟四大氣候政策,包括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企業永續報導指令(CSRD)、企業永續盡職調查指令(CS3D)、及歐盟永續分類標準(EU Taxonomy Regulation)。從企業的報導義務出發,本文將探討EU Omnibus對CSRD帶來的調整及對企業的影響。
在EU Omnibus的減壓行動下,CSRD的適用範圍大幅縮減,約八成企業將免除報告義務。此外,CSRD的實施階段也有所調整,報導年度2024年將優先適用於員工超過1,000人大型組織,報導年度2027年才擴及其他大型企業,並於報導年度2028年涵蓋在歐盟上市的中小企業及母公司位於非歐盟國家的相關企業。
該套案同時降低企業在價值鏈 ESG報告方面的義務,減少中小企業因供應鏈要求面臨的回應壓力。然而,企業仍須依據歐洲永續發展報告準則(ESRS)進行永續揭露,以確保資訊品質與可比較性。透過這一系列簡化措施,歐盟希望減少企業行政負擔,提升市場競爭力,同時確保永續轉型的穩健推進。
針對受EU Omnibus影響而延遲適用或免除CSRD義務的企業,以下二大建議助企業提前因應法規變動並降低潛在風險。
一、針對獲延遲義務的企業,建議提前部署CSRD揭露要求,包括IT系統升級與數據細緻度的提升。
根據歐洲財務報導諮詢小組(EFRAG)調查顯示,85%的企業現有系統無法應付報告要求,而數據提供者在ESG主題的可用性與成熟度仍有限,這些因素使企業在IT轉型過程中面臨諸多挑戰。此外,CSRD對氣候變遷報告的資料要求相當繁複,因此建議企業在緩衝期間盡早更新系統設備並完善氣候相關數據的蒐集,以確保合規。
二、針對免除義務的企業,建議仍可參考VSME自願性報告標準,持續進行永續揭露,不僅能有效降低上述風險、為企業帶來價值外,更能為企業為企業樹立良好形象,全面提升企業韌性。
儘管合規壓力有所降低,建議企業仍須審慎因應,並從以下三大觀點著手,提升永續資訊揭露帶來的價值,確保穩健發展與建立長期競爭力。
1、關注法歸變動的不確定性:目前EU Omnibus仍處草案階段,若企業因此停止揭露而法案未通過,根據各國法律可能對企業產生罰款等利益損失,建議企業持續關注法案更新近況以避免風險。
2、留意綠色投融資風險:若企業貿然停止永續報告揭露,可能造成ESG數據量不足,導致投資人無法參考數據做出決策判斷,進而失去投融資機會。
3、善用雙重重大性提升決策品質:CSRD要求企業進行雙重重大性評估,以確保其永續資訊揭露能夠全面反映財務與非財務影響。根據EFRAG報告顯示,採用客觀且量化的雙重重大性評估能幫助企業做商業策略上的判斷,且目前已有約85%的企業將雙重重大性評估結果納入策略與決策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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