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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歲控求職歧視 星宇航空挨罰

一名五十六歲勞工於前年先後應徵星宇航空六項職務,皆被以「職缺名額有限,很遺憾無法於此次借重您的長才」為由回絕。該名勞工認為自己遭年齡歧視,一狀告到桃園市勞動局,星宇因此挨罰卅萬元,星宇不服處分提起訴願,日前又遭勞動部駁回,維持原處分。
桃園市就業歧視評議委員會認為,該名勞工前後應徵六項職務,公司以職缺名額有限回絕,招募職缺卻一直沒有關閉,且星宇未能具體解釋汰除該名勞工六封求職信的原因,未善盡雇主舉證責任,最後認定星宇違反「反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開罰卅萬元。
星宇提訴願,主張該名勞工居住地在高雄,過往工作經驗多在南部發展,星宇開出的職缺工作地在桃園機場,考量地緣關係薄弱的應徵者久任及穩定性較差,且該名勞工履歷錯漏字、標題符號錯誤多、求職履歷內容不符公司職務需求或特性等。不過,經勞動部訴願委員會經檢視相關資料,仍認定星宇航空不足以證明未涉年齡歧視,因此決定駁回訴願,維持原處分。
星宇航空回應,公司各項職缺招募皆遵循公平原則,綜合評估後篩選面試,並非以年齡做為審核標準。訴願過程中,公司也提出相關佐證資料,該項所訴職務,目前有超過廿位五十一歲以上人員任職,絕無年齡歧視,針對訴願決定,他們深感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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