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報名模條款 限三類費用

民眾申報所得稅時,薪資所得可採「定額減除」或「特定費用減除」(俗稱名模條款)二擇一,財政部提醒,只有服裝費、進修訓練費、職業工具支出等三大類費用可適用,且列報額度各自為薪資收入3%,合計9%,民眾應留意規定及上限。
會計師表示,名模條款對於高薪者較為有利,以薪資9%上限回推,至少年收入要超過242萬元,才會比採21.8萬元定額扣除來得優惠。
財政部表示,名模條款雖不分行業類別皆可擇優適用,但應留意各項必要費用適用規定,且應與提供勞務直接相關且必要、實質負擔、重大性及共通性等四大原則,可列報費用包含職業專用服裝費、進修訓練費、職業上工具支出。
其中最常產生爭議的是治裝費,財政部強調,因工作所需而購買特殊服裝或表演專用服,其購置、租用、清潔、維護費用才能列報,但像是工作或開會所穿的西裝、套裝或禮服等,如仍可供日常穿著使用 ,相關費用就不得減除。
至於進修訓練費,則是指參加專業知識相關課程費用,但必須是由符合規定的機構開設,且與職務、工作或法令要求所需專業知識有關,同時也必須是本人支付的費用才能認列。
職業上工具支出,是購置專供職務或工作上所需的書籍、期刊、工具支出,而效能非兩年內所能耗竭且支出超過8萬元者,應逐年攤提折舊或攤銷費用。
舉例而言,納稅人甲君為金融從業人員,他在2024年薪資收入800萬元,選擇採名模條款,列報服飾、配件等費用共80萬元,申報薪資所得720萬元,然而國稅局認為,甲君申報的服飾、配件、鞋子為高級西裝,平常也能穿,這些列報項目都不符規定,都需要剔除補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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