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產條例修正三讀 立委肯定抵稅優惠擴大、整理修法5重點

立委林宜瑾表示,今年9月,她長久以來推動的運動部就要正式成立,運動部成立的目標就是在於推動全民運動、強化運動產業。很高興,8日上午立院院會三讀通過《運動產業發展條例》修正案。本次修法將企業捐贈的減免營所稅的額度從150%,調高到175%。相關主管機關也允諾會以穩健逐步調整方式,持續提振整體運動產業發展。
林宜瑾指出,這次修法,強化中央扮演引導民間投入運動產業發展的角色,政府應建立運動產業發展投資管道,並提供優惠措施引導民間企業資金投入,並且國發基金應提撥一定比例投資運動產業。另外還有一個很大的重點,就是將26條之2企業捐贈的減免營所稅的額度從150%,調高到175%。
林宜瑾提到,她的提案版本是將減免營所稅的額度從150%調高到250%,雖然這次修正沒有調到她提出的額度,但稅損經試算是財政部可接受的範圍,相關主管機關也允諾會以穩健逐步調整方式,持續提振整體運動產業發展。
林宜瑾整理本次修法重點如下:
●中央應協調相關機關、金融機構及信用保證機構,建立運動產業發展投資管道,提供優惠措施引導民間資金投入。
●國發基金應提撥一定比例投資運動產業。
●營利事業捐贈辦理經中央認可促進全民運動發展賽事,得依《所得稅法》第36條第1款規定以費用列支。
●企業捐贈職業或業餘運動業及重點運動賽事抵稅額提高到175%。
●對業餘運動業及重點運動賽事捐贈租稅優惠由5年延長為10年。
林宜瑾表示,運動是國力的展現,未來運動部將以注重全民運動、培育傑出人才、積極參與國際、發展運動經濟四大精神作為宗旨,強化台灣的運動環境。相信當台灣的運動軟實力越強,國家的國際形象也會更強大,一起繼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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